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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销售国外产品是否要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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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国外一品牌商品,该品牌在国外拥有注册商标,现其公司取得该品牌商品在华的独家代理权,在国内销售该商品,因未在中国注册商标,害怕有人抢注该商标并告其侵权,进而影响其销售;也有发现商标已经被国内他人抢注,是否能够继续销售该产品?

    律师认为,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华注册的驰名商标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且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对于违反以上两种情况取得的注册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时间限制。如果所代理的品牌商品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假如有人恶意抢注,那么他作为利害关系人,是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



    此外,商标法还规定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商品的侵权责任免除条款,在不明知其所销售的为侵权商品时,如果他能够证明其销售的商品合法来源,也不会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综上,如果该商标至今未在国内注册,其代理销售目前不会存在法律问题,一旦有人抢注,也在一定时间内拥有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权利。但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所有者及其代理商的利益,也避免以后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建议代理商和该国外品牌拥有者进行沟通,尽早注册该商标。



    另,因该商品是原装进口,原包装油注册商标商标标识,国内销售时,准备贴附中文标识,代理商咨询是否可以使用商标标识。德本律师认为,因商标同专利一样,具有地域性,即使在国外注册,在国内也不受保护,因此,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国内没有注册之前,不建议使用商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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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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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认为,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

·著作权与商标权冲突,如何处理?
    相对于商标权,著作权具有在先性。如果著作权人认为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是从其作品直接或间接而来,并未经其许可,著作权人就可以要求商标权人停止使用该商标;同时,如果商标权人的注册合法,商标权人就可以在商标主管机关未撤销其注册商标之前继续使用该商标。这样,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就不可避免。

    《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明文...


·如何计算商标侵权的损害赔偿额?
    

1、以商标法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侵权赔偿额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限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规定:“在侵犯商标权案件中,被侵犯人可按其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额请求赔偿,也可以请求将侵权...

·商标侵权过错推定原则
    商标权是无形财产权,本质上属于物权的一种,具有无形性、可复制性、保护期限不确定性等特殊性质,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与一般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区别,即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归责原则作为民事侵权行为法及其理论中的核心,其主要原因在于归责原则是确定民事侵权责任的根据和基础,归责原则的重要意义在于其在实践中所要解决的确定民事...


·特殊的商标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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