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的相关法律问题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

违法多生一个孩子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生育条件为办理生育证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以及应对措施、法律救济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面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的过程中,征收的决定不停止执行,所以当事人想通过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拖延的目的很难达到。

   如果当事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没有异议,可是当事人没有那么多钱款支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起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跟行政机关产生纠纷,要先申请行政复议吗?可以直接起诉吗?
    在劳动纠纷案件中,法律要求仲裁前置,即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解决不下的再起诉。而在行政纠纷中,也同样有复议前置规定。当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发生纠纷时,以下几种情况中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2、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   3、纳税争议;   4、审计争议...


·向行政机关申请资格认证一直不回我怎么办?能起诉吗?
    在实际生活中,法律规定需要获得政府许可的,那么我们需按规定获得许可批准,只要满足许可条件,有关的政府机关需要依法批准,即使说不符合许可条件,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也需要尽到尽快答复的责任。所以,在向行政机关申请资格认证时,过了法定期限还是没消息的,申请人可以考虑直接去法院起诉对方。...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政府拒不公开信息,公民可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3条的司法解释,旨在解决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的问题。
  200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


·政府工作人员跟部门产生纠纷去法院提行政诉讼会受理吗?
    所以,政府工作人员跟部门产生的人事纠纷,不能直接找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如果政府工作人员以行政相对人身份跟行政机关发生纠纷的,比如向司法局申请法律从业资格证书不被允许的,那么即属于行政诉讼纠纷,可以依法及时去法院起诉,并且是提起行政诉讼。...


·跟行政机关产生纠纷,都可以起诉吗?
    事实上以下几种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只是行政机关以及内部人员的人事纠纷问题,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的行政纠纷问题,所以不能直接起诉处理。   2、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为保证国家的安全问题,因此对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等依法办事的行为,法院不能受理该行政诉讼请求。   3、...


·不应当撤销的行政许可情形
    1,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不予撤销。撤销行政许可,就意味着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应当随之停止,否则,其行为即构成违法。
    通常说来,对于有违法情形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并责令被许可人立即停止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这既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让有违法行为...


·对责令停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一、对责令停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行政相对人对责令停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是否受理需要根据法院的具体受案范围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来确定。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