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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行为不成立,投资款按照债权债务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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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朋友介绍,xxx有意投公司,**公司表示接受。在收取xxx250万元投资款后,**公司向xxx出具了收据。但双方对投资事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公司也没有对滨江店接受新股东、改变企业性质等问题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形成决议。

在双方因投资款发生矛盾不能解决的情况下,xxx向法院提起诉讼。xxx认为,**公司收取他的投资款后,没有对店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致使他未能享有股东权利,无法实现投资目的,因此,要求**公司返还250万元投资款,并支付相应利息损失。**公司则认为,章先生的投资款已经用于店的日常经营,目前店处于亏损状态,不存在返还投资本金的问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全案中没有证据表明**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xxx投资滨江店,也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在接受xxx的投资款后,对店作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xxx的股东身份不能成立,他对店的投资业也不成立。投资不成立,投资款应当作为债权债务予以返还。由于店是**公司的分公司,其民事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


·一人公司负债期间发生股权转让,新老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并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股权转让时,新老股东也应当做好公司财务交接。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的,新老股东均应当对股权转让前发生的持续未履行完毕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价格及溢价款的处理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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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被聘任为经理并登记成法定代表人,双方已形成了委托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被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当事人已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明确提出要求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该行为表明双方间已解除了委托合同关系;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当事人名义上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但从未在该公司工作亦未领取任何报酬,现有证据并未显示当事人参与...


·股份转让的条件和手续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公司之间转投资的条件与限制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


·股票的形式及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


·夫妻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股份如何处理?
    

一、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以各自所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夫妻双方登记注册公司时应当提交财产分割证明。未进行财产分割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以共同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名下的公司股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作为共同共有人,夫妻双方对该项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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