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撤销赠与合同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


      在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达成协议之后,如果赠与人反悔了,表示要撤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呢?


      未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情况下,赠与人完全可以撤销自己的赠与。


      赠与合同,按照合同的性质来划分属于实践合同,即使赠与合同已经由双方签字予以成立了,可是只有当赠与人将财产的所有权交付给受赠人,合同才正式生效。所以在财产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前,赠与人随时可以撤销。


      可是赠与人的此种撤销权也并非时时有效。《合同法》第1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具有以上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被剥夺。


      赠与财产已经交付给受赠人,赠与人是否可以撤销呢?


      一般来说,赠与物已经交给了受赠人了,那么赠与合同已经成立生效过了,所以很难撤销。可是,凡事都有些例外,《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不交付或迟延交付夫妻赠与房产造成损失的,能否要求赔偿?
    实践中曾发生过一种情况,即夫妻房产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赠与房产,给受赠人造成一定损失,受赠人请求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并赔偿损失。 对此,应分别以不同情况对待:如果符合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赠与人撤销赠与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房产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那么,人民法院应判令赠与人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前两种情形下受赠人关于赔偿损失的请求,人民法院均不...


·夫妻在赠与房产合同中特别约定赠与人放弃任意撤销权,该约定是否有效?
    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一种意见认为,任意撤销权是对整个有效赠与合同的否定,其中包括放弃任意撤销权情况,该条款当然也无效;另一种意见认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前提是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前述约定体现了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签约前赠与人对此条款进行了慎重的考虑,其作为权利人,自愿放弃自己的房屋产权,符合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的规定,故应认定该约定有效,对赠与人具有约束力...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当其主张为借款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明确“父母没有明确证据的不予支持借款关系。” 1、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如果双方对此款项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2、要注意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如果父母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子女财产分别所有,其债权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3、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父母主张出资为借款的,...


·没签书面房产赠与合同,受赠人可以处分房产吗?
    践中,确定是无书面房产赠与合同,受赠人就不可擅自处分房产。   首先,未签订书面房产赠与合同,房产将无法进行产权赠与公证,会直接导致无法办理房屋过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房产赠与公证时,必须要有房产赠与合同(协议),而赠与房产过户必须要有房产赠与合同及房产赠与公证书,否则最终会导致赠与房产无法过户。   其次,受赠人没有赠与房屋的产权,自然就不能处分该...


·使用别人送的东西致使受伤,送的人有责任吗?
    首先,如果是无偿赠与的,原则上赠与人是不承担责任。   无偿赠与即是我们所说的免费送,白白送的那种,既然别人都是免费赠与的,在使用后出现情况的还要找送的人负责,赠与人的责任过重,要是都这样规定估计以后就没人敢送东西给别人了。   其次,在无偿赠与的时候,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缺陷或者保证没有问题的,过后受赠人在使用的过程中受伤的,这时的赠与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赠与合同的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可以任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指:

    一、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依赠与人的意思任意撤销,如果赠与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赠与合同则不可撤销。


·
撤销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
      在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达成协议之后,如果赠与人反悔了,表示要撤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呢?
      未转...


·未签赠与合同,赠与人反悔造成损失的,要赔偿吗?
    一般而言,合同有多种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电子合同等其它形式,故口头赠与承诺也是赠与合同的一种。只要赠与人作出了赠与承诺,受赠人又接受的,赠与成立,双方就存在赠与合同关系。如A口头承诺送给B一部手机,B又愿意接受的,赠与成立,A与B之间就存在赠与合同关系。 赠与成立后,赠与人可以反悔,但造成损害需赔偿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未签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实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