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债不还有车可以执行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欠债不还有车可以执行吗?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上面的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就可以回答欠债不还有车可以执行吗?这个问题了。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时,对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的要求,要经过法院的受理和复议后,可以由法院发出执行通知,来通知当事人执行其应履行的义务,对于有车还是不还钱的债务人,按法律规定,有隐瞒和转移财产的嫌疑,法院可以按程序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因为,可撤销的合同往往只涉及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接...


·合同约定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合同约定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合同约定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的。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二、相关内容拓展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


·没有约定合同有效期该怎样解除?
    没有约定合同有效期该怎样解除? 法律对合同的有效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该期限。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有异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附条件解除或者解除期限的合同,在附条件解除或者解除期限届满时失效。因此,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自由原则任意规定期限。逾期不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


·怎么审查买卖合同内容是否完备
    怎么审查买卖合同内容是否完备事实上,合同的内容影响着合同的效力,并且当事人应该要依照生效的合同去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对合同进行审查是十分不要的。那么,在实践中,交易当事人应该怎么审查买卖合同内容是否完备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2、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


·在我国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合同在日常的生产和工作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合同对双方来说是一个利益上的保障,是双方合作关系上的一个纽带。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有可能不会像当初规定的那样一眼一板的进行。因为某些具体的原因活动可能需要变更,关于合同的变更,我国相关法律也有规定。那么在我国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在我国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 合同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


·合同归档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归档管理流程是怎样的?作为一家公司,不管是上市企业还是小公司,都需要一个正规的公司管理制度,更需要一个专门对于合同的管理制度,首先我们得了解合同管理是什么,当我们了解了合同管理之后,才能对合同归档管理流程作进一步的了解。今天就跟随我们来看一下合同归档管理的相关问题。一、 合同归档管理流程有哪些1、合同应交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档案管理一般为法务部门或行政部门。为保稳妥...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一、在哪些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 不是,主从合同的划分关键在于是否独立存在,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即为主合同,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而成立的即为从合同,比如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就是主从合同关系。而赠与合同时可以独立存在的,故不是从合同。 二、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