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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人死亡/终止后如何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简要说明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注册人死亡/终止后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办理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申请,应提交以下书件:



  1、打字或印刷的《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申请书》;



  2、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证据。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商标注册人是自然人的,申请人应提交自然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该自然人死亡注销户籍的证明;自然人下落不明的,申请人应提供法院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法律文书。



    2 商标注册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法人或公司法人的,申请人应提交该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该企业注销证明(包括该企业的注销证明、注销公告和注销档案材料)。



    3商标注册人是其他法人或组织的,申请人应提交该法人或组织原登记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材料;或批准设立该法人或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法人或组织已经撤销或注销的证明材料;



    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能够证明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其他证据材料。



    上述证据材料应当提供原件,无法提供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并由保存原件的单位签章,或提供经公证的复印件。



  3、仅适用于注册商标,不需缴纳费用。



  4、申请人仅提供注册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据的,不视为注册人已经终止。



  5、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被核准后,发给申请人核准注销通知,并刊登商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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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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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如何办理?
    一、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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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的指定商品。
  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如何缴纳商标业务规费?
    一、简要说明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依法缴纳相应的费用。

·
商标注册的途径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差别。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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