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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公房是否属于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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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的公有房不属于遗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共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事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事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窒息亲属也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1999年12月27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或者依法变更、终止的,租赁关系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二)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前款第(二)项规定中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应当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中确定承租人。租赁关系变更后,原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首先考虑的继续承租人的人选是“同住同户者”,“同住不同户者”不能享有承租权;其次考虑原承租人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再次,如果具备条件的是多人,先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则由出租人在他们之中指定。

分析一下该条例 。(1)如果同住者想取得承租权,只要将户口迁移至该公房处即可实现,并且还可以排除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的承租权。因而户口在确定公房承租权中尤为重要。笔者要质疑的是,在当今社会中,户籍制度的存在本身就备受质疑,户口登记与真实居住地很难建立必然的联系,那么以户口作为承租权归属能合理吗?(2)没有“同住同户者”的情况下,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也无法取得承租权,是何道理?户口就能否定其近亲属没有承租权吗?(3)在多人符合条件时,能够起决定作用的是出租人的态度,也就是说出租人有最终决定权。那么出租人又要以何依据确定承租人呢?找不到相关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的权力无限制地扩大,必将滋生行贿受贿和暗箱操作,这是制度造成的“隐患”。另外出租人如果迟迟不敢决定旷日持久地拖延,又由谁去约束呢?(4)“租赁关系变更后,原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意思是说,没有最终登记为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那么这种居住权的依据何在呢?这种居住权应该持续多久呢?这种居住权人结婚后其配偶是不是也成为共同居住人了?这种居住权人的后代有没有继续居住权?这种居住权应该居住多大面积?这种居住权人和登记确定的承租人有使用冲突依据什么去解决冲突?


·股东死亡后,股权如何继承?
    根据《公司法》第76条之规定,股东死亡后,亲属可以继承股权。
  但有几个前提条件:
  1、你是否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如有其他人也享有继承权,你就要和他们进行协商,经他们一致同意后,你才可以继承。
  2、有限公司体现的不仅是一种资合性,更讲究一种人合性。因此股权是否可以继承,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约定,故你要调取公司章程。如公司章程没有限定不能继承,...


·承租公房是否属于可继承?
    承租的公有房不属于遗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共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事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事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窒息亲属也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1999年...


·遗产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6)其他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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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包括哪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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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民的收入。主要指公民的工资、奖金,也包括公民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收入、从事承包土地所获得的收益、从事智力创造所取得的物质权利,如稿费、专利转让费等。公民的收入表现形式有现金、有价证券、实物。应当注意的是公民的收入应当是该公...

·大陆人民如何办理台湾地区的遗产?
    

    1、继承台湾遗产时,应申报遗产税
 
  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被继承人死亡遗有财产者,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遗产税申报。
 
  如果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者,应于向被继承人住所地之法院为继承表示之日起二个月内,向被继...


·网络财产经认定可做遗产继承
    网络是信息时代发展和数字技术运用的产物,与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法律对于网络财产并无专门规定。一般认为,网络财产包括网上游戏装备、虚拟货币、账号密码、文件视频等,这其中即有个人的网络财产,也包括密码等网络权益。网络里的文字照片肯定属于个人网络财产。 通常状况下,只要符合3个特性就可以被认定为网络财产:
     ...


·遗产的接受与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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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接受与放弃继承的表示...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问题1 养子女归还后的问题
     我于8年前,收养一好友的儿子,那时由于我好友刚去世而其妻子一人要带着一个2岁大的儿子和5岁大的女 儿有困难,我于是便收养了好友的儿子,并对其孩子办了户口。过了8年后,我不想再对其进行抚养,(由于其 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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