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文便是对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的简单介绍。由上文可知,债权人的代位权并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行使的,它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满足法律要求的所有条件才可以行使。所以当遇到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比照一下,看看是否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据调查显示,很多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因为没有尽可能的小心注意,
    据调查显示,很多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因为没有尽可能的小心注意,导致日后因为房子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而损害到了自身利益,同时也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不便。由此可见,买房子的过程中购房者应该要多加小心才行,那一般买房子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


·一、是否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赔偿装修?
    一、是否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赔偿装修?是否对装修的部分进行赔偿需要看当时租赁合同双方是如何约定的,无特殊约定是得不到补偿的,甚至会被要求恢复原样。这就要求我们租房者在租房前如果有装修意愿,一定要与房东协商并达成纸质约定写到合同里,只有合同中的条款才对双方有约束力,能够得到法律保护,不然只会得不偿失了。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主要是起到一个约定担保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合同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主要是起到一个约定担保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那么,如果发生房屋买卖定金纠纷,该怎么办?具体有怎样的处理原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违约定金、立约定金、解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多种类型,其中最为常见的是违约定金和立约定金。立约定金也称为...


·子女多大能继承父母房产?
    子女多大能继承父母房产?子女出生后能继承父母房产,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们、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


·北京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是税收的一种,北京对个人住房房产税制定了相关的征收标准。由于除了有国务院发的税收政策,还有各地地税部门的税收规定,所以在税收上各地还是有些差异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整理北京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标准以及减免政策,以供您参考。 一、北京明确房产税执行标准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本市所...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离婚房归谁?
    两个人因为爱情走在了一起,共同走进婚姻的殿堂,但是长期的生活双方的矛盾会越来越深,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出现矛盾激化最终导致离婚,在离婚时最主要去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分割问题,房产的分割最为棘手,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离婚房归谁?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如果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全款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只是婚前付首付,婚后...


·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
    近些年来,由于很多购房者不重视房屋产权过户问题,导致很多卖方“一房二卖”情况的出现,最终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就警示广大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积极办理过户并注意相关事项。那么,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办产权过户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