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胜诉后或胜诉前责任举证分配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胜诉后或胜诉前责任举证分配在法院所受理的撤销权案件中,实际上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欠款的判决生效后,案件执行期间,债务人无力清偿,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于是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或在案件受理前、审理期间,债务人有处分财产行为,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无力清偿,债权人起诉撤销。这类案件,多以原告胜诉而告结案。第二类是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合同法第74条所规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提起撤销权诉讼,这类案件,多以原告败诉而告结案。为什么同是撤销权案件,前者原告胜诉,后者原告败诉?究其原因,举证难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在撤销权案件中,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的问题有: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事实;
2、债务人上述转让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3、受让人知道转让财产和害及债权的事实。在第一类案件中,由于债权人的债务已到清偿期且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已被法院判决所认定,因此,原告在举证责任上,无需承担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义务,只须举证证明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事实,由于原告举证责任的减轻,因此胜诉。
在第二类案件中,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其除举证证明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事实外,还须举证证明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因此其败诉。由此可见,举证证明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成为债权人能否胜诉的关键所在。
由于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均没有对撤销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审判实践中对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承担举证责任存有争议。有的法官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债权人(原告)行使撤销权,应当举证证明债务人有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外,还负有举证证明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侵害其债权的证明责任,债权人不能举证证明上述两个事实,要承担败诉的结果。有的法官则认为,债权人(原告)行使撤销权,只要举证证明债务人有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即可,至于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是否侵害债权人的债权,应由债务人(被告)举证证明。
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较为妥适:首先,根据前引撤销权行使的要件,撤销权之诉成立,要以债务人的资产低于撤销权人的债权为限,即实际上债务人处于资产不足以清偿债权的境地,现实生活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不可能清楚,要想由债权人举证证明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是十分困难的,如果在具体案件中把这一举证责任分配给债权人,未免对债权人要求过苛,极有可能使债权人处于败诉的境地,撤销权案件审判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
如果因为举证责任分配不当导致大量撤销权案件的债权人败诉,也有违于合同法撤销权制度设立的初衷。其次,债权人举证证明了债务人有处分财产的行为后,债务人要想抗辩债权人的主张,就应当就其处分财产行为的正当性举证,即债务人应当举证证明其有足够的资产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不能举证证明这一事实,则表明债权人的主张成立,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应被撤销。当然,应当承认,如果把证明债务人资产小于债权人债权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债务人,债务人会通过制造虚假帐目、与受让人串通借用财产、签订虚假合同证明其存在债权等方式证明其资产额大于负债,进而取得诉讼的胜利。客观地说,现实生活中,确有债务人通过制作虚假帐目、借用他人资产以证明自己资产大于负债的,但杜绝这种现象,不是由撤销权制度解决的,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有上述行为,可以请求法院对其予以制裁。
总之,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胜诉后或胜诉前责任举证分配受多方面的影响,甚至还会影响到纠纷的最终结果,但是,我国关于债权纠纷案件的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结束后,如果当事人对结果有疑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上诉,好啦,以上就是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胜诉后或胜诉前责任举证分配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端午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端午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一、端午交通违章可以处理么? 目前,很多大城市的交警大队在周末和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专门进行违章行为处理的,但窗口较少,办公时间也较短,下午4点左右就下班了。而一些县级三线小城市交警队周末和节假日是不进行违章处理的,所以,车主在办理前,最好是提前电话咨询问清楚再去,防止排队人员较多或不处理白跑一趟。 二、端午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1、持《交通违法行为...


·合同里辞职要交违约金给单位吗?
    合同里辞职要交违约金给单位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


·一、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有疾病史的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有疾病史的怎么办? 1、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有疾病史的是可以申请做损伤参与度鉴定的。 2、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旧伤,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原告旧伤与本次事故造成的伤害之间的参与度进行鉴定。 3、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 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 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


·撞到出租车要陪误工费合理吗?
    撞到出租车要陪误工费合理吗 对方提出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按照出租车的每日实际收入乘以误工天数,然后再乘以你的责任比例。如果数目合适,你就给,如果你觉得要的太多,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实际收入证明。 二、撞了出租车和撞了私家车有什么不同? 首先,出租车和跟咱们私家车,虽然都是小轿车,可是他们的本质是不同的,出租车叫营运车辆,而私家车叫非营运车辆。你开车是为了上班代步用,人家开出租...


·一、交通事故工伤可以双重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工伤可以双重赔偿吗?可以双重赔偿,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一)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


·交通诉讼中该如何举证
    交通诉讼中该如何举证 一、交通诉讼中该如何举证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无论是私了、诉讼还是事后的保险理赔,都需要注意证据的搜集和保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害的一方需要举证证明交通事故这一侵害事实、损害结果以及交通事故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下是一些常见赔偿项目应当提交的证据。 1、医疗费。需要提交挂号凭证、医疗费票据、病历本、诊断证明等等,在住...


·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所谓“醉驾”,是醉酒驾驶的简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醉酒驾驶是指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凡是开车的市民,都有这样的经验:如果碰到交警设卡查酒驾,交警一般会先跟你说话,闻闻是否有酒 气,然后要求你下车“吹气”,也就是用酒精测试仪做简易...


·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完全由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该违章行为人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