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服刑人员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我国服刑人员其实也就是被判处一定刑罚,依法被关押在监狱的犯罪分子。实践中,根据服刑人员在监狱中的具体表现,可以给予其一定的减刑机会,但要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才可以,那到底服刑人员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服刑人员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
二、服刑人员减刑的法定程序
1、对有期徒刑服刑人员(包括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已减为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减刑时,由服刑人员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服刑人员的减刑,应当由服刑人员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报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的结果应当在服刑人员中公开。并不是所有的服刑人员都是可以被减刑的,通常只针对与被判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而想要减刑,则一定要满足相关法律中规定的服刑人员减刑的条件,否则的话是不会获得减刑机会的。当然,进行减刑也有一定的程序要求,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依据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依据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赔偿调解依据是什么?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


·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偌大的上海,人口众多,医院众多,发生医疗纠纷也是存在的,很多医疗事故导致了医疗纠纷,同时也激发了不少矛盾,解决这一医疗纠纷的关键就是合理的医疗纠纷赔偿,确保当事人得到合理赔偿。所有的赔偿必须依照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来,确保赔偿到位,这也是对患者的最好的安慰,但是具体的标准您可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说说具体的赔偿标准。 一、上海市医疗纠纷...


·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两种鉴定的区别
    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两种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即常讲的“事故”鉴定从性质上讲属于行政鉴定;司法鉴定所做出的“过错”鉴定主要审查其是否有“过错”,直接为诉讼服务,是一种诉讼活动。 二、“事故”鉴定的目的主要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提供事实依据;“过错”鉴定是为医疗事故民事诉讼提供依据。 三、鉴定的启动不同:“事故”鉴定的启动权在于卫生行政部门和争议双方当事人...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人为了能够更加美丽,会去美容医院做美容手术,有的人甚至会去整形医院去做整容手术。在这里我们要提醒您的是,在做整形手术或者美容手术的时候,发生医疗事故的概率会比普通的手术要大得多,那么,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呢。 一、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和一般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相同的。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按照下列程...


·河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是怎样的
    河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是怎样的?就司法实践来看,以医疗事故为由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故而各地对于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人员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各地也有较为具体的要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河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的相关信息。一、河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是怎样的?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履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履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在如今的社会,医患关系可谓是高度紧张,所以很多的医疗纠纷也应运而生,然而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在发生了医疗纠纷以后,是需要走一定的程序的,而不是一味地指责院方。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履行的程序有哪些,以便我们更好地进行维权。 一、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中,患方(及家属)认为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是什么?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是什么?一、何为医疗侵权责任? 医疗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侵权或者其他侵权,应当承担的以侵权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医疗技术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认定要求 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错行为的责任程度。 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①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②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