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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谨慎“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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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首先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当地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如是受害者,首先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还要保护现场,收集证据,迅速报告交通事故处理部门。


    


      “ 私了”虽然也是解决交通事故的一种便捷途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私了”的范围也仅限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为了逃避烦琐的事故处理程序,其“私了”的范围被人为地放大了。


    


     “私了”并不是解决交通事故的好办法,“私了”存在很多风险:1、涉及刑事犯罪的交通事故不可“私了”,擅自处理的,将有可能涉嫌包庇罪,如果罪名成立,按照《刑法》的规定,有可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借“私了”之名逃跑或逃避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达成“私了”协议后,可能使现场重要证据得不到保全,使受害人失去主张权利的依据,不利于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交通事故受害者如果不懂科学检查自己的伤情,易留下健康隐患;4、“私了”,也可能由于当事人缺乏对损失的正确评价与认定能力,所获赔偿高于或者低于法律规定之标准,显失公平。5、“私了”后将造成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难,甚至无法索赔的境地,所以要谨慎适用“私了”。




      但是,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单方事故-三类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自6月1日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限额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且机动车一方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则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侵权人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中应否扣减保险机构赔付的款项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合同关系和侵权民事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甲提起的是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乙对其侵权行为给甲造成的医疗费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获得保险赔付不应成为减轻乙的责任的理由。乙赔偿后,甲与保险机构的关系可以另行处理。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


·贷款购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与贷款买房不同,贷款买车是一种所有权保留的买卖,购车人在签订合同后取得了对车辆的占有、使用权,可是车来你所有权却并不在购车人手中,银行保留车辆的所有权,购车者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银行归还一定数额的贷款,待购车者支付完车辆的全部价款后,银行才会将所有权转移给购车者。一旦购车者没有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银行作为车辆的所有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车辆以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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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的计算
        交通事故中有关医疗费的确定是按合理、必要的原则据实计算。法律规定,医疗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确定。由此应该注意的是,当事人据以证明医疗费的票据应该是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票据,同时应收集和留存证明票据发生原因的诊疗资料证据。如门诊医疗费票据,应有对应的门诊诊疗手...


·未投保交强险的交通事故无责方,是否应就伤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无责赔付中的“事故责任”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针对特定的交通事故单方面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责任,是一种行政责任,而非民事责任。当事人不负行政责任并不代表其不用承担民事责任。无责赔付,是指没有事故责任(行政责任)的赔付,不是没有赔偿责任(民事责任)的赔付,只要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只不过,在机动车一方无责的...


·交通事故中谨慎“私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首先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当地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如是受害者,首先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还要保护现场,收集证据,迅速报告交通事故处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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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驾车撞伤他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肇事车辆的家庭共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害后,其贬值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是这样答复的: 综合以上考虑,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对于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发展动态,加强调查研究,将来若待售车辆在物流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贬值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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