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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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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区别是什么?

家里亲戚失踪超过一段年限后法院会判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那么二者有什么差别呢,这两中宣告对家属和失踪人的财产有什么影响。死亡对公民来说意味着一切权利的消失,所以一定要谨慎对待宣告死亡,那么我们为您介绍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区别。

一、什么是宣告失踪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4、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二、什么是宣告死亡

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的制度。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对被宣告者及周遭的人更具有法律安定性,对社会经济活动的不稳定性相对有保障。

三、二者的差别

1、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故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2、宣告死亡以后,其与配偶纳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其配偶无需再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即可与他人结婚。

3、宣告失踪以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综上所述,宣告失踪是一段时间内怎么都找不到失踪人,其亲属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此时失踪人的财产权归其近亲代管,如有欠款也由亲属替还。而宣告死亡必须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此人确实死亡,并且失踪年限要很长时间。死亡人的所有民事法律关系都同时消失,所以二者的差别主要是财产处置权的转移和个人法律权利的消失。如果对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区别是什么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继续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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