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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劳动报酬,是指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获得的各种收入,它是基于劳资关系而产生的。而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负有共同从事家务劳动的义务,因此,不存在谁给谁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欣怡和李刚的这种薪酬约定就是无效的。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之间约定的“劳动报酬”应视为双方对婚内财产的一种约定,即将在婚内取得的部分财产约定为对方所有。夫妻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协议时均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内容并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约定是有效的,应支付“劳动报酬”。
男方:。。。(身份证登记信息)
女方:。。。(身份证登记信息)
男女双方经协商,就双方离婚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关于子女抚养。
(一)双方婚后生有小孩××A、××B。××A归男方抚养,××B归女方抚养。
(二)男方每月(或每季、每年、一次性)向女方支付小孩××B的抚养费人民币。。。元整(...
男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民族:_______职业: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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