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申请的复审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专利申请的复审,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认为不符合申请专利的要求,符合驳回的条件,驳回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请求,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复审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申请人在收到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可提出复审请求,并附相关证据。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人请求复审的请求,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审查,原审部门依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审查,认为应当撤销原决定的,应通知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复审委员会据此向申请人发出撤销原决定的通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请求人的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书面通知请求人,要求请求人在规定的期间内陈述意见,经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专利申请仍不符合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原决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请求人。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规定的期间内没有作出陈述或修改意见,期间届满,视为请求人撤回请求。

    请求人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在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请示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可向人民法院诉讼。


·对复审请求应进行哪些形式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专利申请人的复审请求后,首先应对申请人的复审请求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查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是专利权人在国务院专利行政机构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告以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检索报告,应符合两个条件:

    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布以后;

 ...


·专利权的批准
    专利权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后没有查出有驳回的理由,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专利权,发给专利权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查出有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


·专利宣告无效请求书的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申请人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应当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宣告专利无效的请求书由...


·发明专利申请初审的内容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下列审查:

    一、明显符合专利法下列规定:

    1、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第二十...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初步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初步审查是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审查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内容。”上述规定明确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公告之...


·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的理由
    专利权无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下列要求:

    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的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