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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收养登记是否有继承权?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刘某某同其丈夫马某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马 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记,只为孩子登记了户口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 马某某和刘某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养子小马 便随养父生活。去年,刘某某亡故,小马 及养父因同刘某某父母协商遗产继承事宜不和而将刘某某父母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小马 作为刘某某养子的法定继承权。庭审中,作为被告的刘某某父母认为,女儿和女婿先前并未为养子小马办理领养手续,根据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关系并不成立,小马 不应当享有子女的法定继承权,请求法院驳回诉请。

被继承人刘某某与马某某虽在收养原告时未办理收养登记,但双方在收养时已具备了法定的收养条件,并且在公安部门办理了户口登记,之后,又补办了独生子女证,并以养父母养子的身份共同生活了10多年,故应认定双方的收养关系已经事实上成立。刘某某与丈夫的离婚诉讼中,对养子的抚养权问题也作出了处理,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予以司法确认。因此,养子小马 与被继承人刘某某的收养关系成立有效,依法享有对刘某某遗产的继承权。


·公民的继承权会丧失吗?在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民事权利,宪法、民法、婚姻法都肯定了这一项民事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公民都可毫无例外地固享这一权利。继承权可以丧失,有继承权的公民可能会因为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从而丧失继承遗产的资格。《继承法》第7条明确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继承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遗产的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继承中权利义务一致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我国《继承法》充分地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上,两个继承顺序的划分依据,不仅是血缘关系、亲属关系,而且还有权利义务关系。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本无继承权,《继承法》根据权利...


·在确认丧失继承权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确认丧失继承权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1)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动机是否是争夺遗产,也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主观故意, 都应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至于过失杀害被继承人的,则不能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只要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动机, 则...

·继承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如下权利及义务:

     (一)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非其义务。

     (二)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已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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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女婿有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
    法律认定,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之一。虽然夫妻的婚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但它本身并非是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因此,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而姻亲关系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无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即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的遗产无继承权。因此,...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 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


·丧偶儿媳、女婿在什么情况下拥有对公婆、岳父母的继承权,应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见对公婆、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才可取得继承权。那么,如何认定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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