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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享有下列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二、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权利的限制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聘请同一名律师;

      (二)律师在侦查阶段不得查阅案卷材料;

      (三)律师不得教唆、帮助犯罪嫌疑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其他干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行为;

      (四)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

      (五)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应当经公安机关准许;

      (六)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场所的规定时,在场民警应当制止,必要时,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卫龙,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起诉意见书
    (一)起诉意见书的含义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察终结后,建议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依法起诉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在侦查终结后,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判处刑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提出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


·诱惑侦查的实施条件
    诱惑侦查学术界又称其 为警察圈套、侦查陷阱,其本身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使用诈术,二是利用对方的某种欲望。因此有学者称其为“肮脏手段”,认为其有损害国家威信,违反宪法和刑 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诱惑侦查的手段在实践中较常用于在犯罪人之间进行的且无特定被害人的案件中。因该类案件侦破困难,证据收集不易,所以使用该种侦查手 段实非无奈之举。而且其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国家在对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侦查羁押的一般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第二百二十 一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 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若干问题研究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24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 期限。由于该条规定的过于原则,而可依据的司法解释又很少,导致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在适用法律时较为混乱,而且法律对重新计 算侦查羁押期限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并不完善,也容易产生权力的滥用。笔者现就该条规定在法律适用当...


·未成年人案件的侦查程序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案件的侦查并无特别的规定,但根据未成人案件的特点,在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侦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侦查对象的广泛化。在对普通案件进行侦查时,侦查的对象主要是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但在对未成年案件进行侦查时,要坚持全面调查原则,尽可能扩大侦查对象的范围,对未成年人的个人品性、心理状况、成长环境、犯罪的主客观条件、是否存在教唆等各方面与案件处理有关的情况都要...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也称自侦案件的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法第二编第二章的规定,即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的一般规定均适用于人民检察院的自侦案件。但我国法律又针对人民检察院的特殊地位作了一些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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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 
第二百零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nbs...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第九十三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侦查人员在讯问吗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四十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查明他的基本情况,讯问其是否有犯罪行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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