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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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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认为,虽然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但是因自身身体素质引起,与其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无关,不属于工伤范围。律师认为,在工伤认定上有一个特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下,视同工伤处理。此案中,不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他不是突发疾病死亡,也不是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因此,不在《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之内。


    


     律师指出,如果单位给其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他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范围内的报销;如果单位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单位应该按照医保的相关规定为其报销医疗费用。


     另外,根据国家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相关意见提到,患有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特殊疾病的劳动者,不受实际工作年限或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限制,其享受的医疗期均为24个月。医疗期满,劳动者还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适当延长医疗期。


    


     但王小姐的朋友若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朋友脑梗塞疾病系工作原因导致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公司年底聚餐时摔伤是否算工伤?
    在年底聚餐期间,单位员工摔伤能否算作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行为性质来判定。 事故发生后,张某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后经 劳动局认定该事故为工伤。 工伤认定后, 公司不服,认为张某在当晚的聚餐活动中并未受伤,活动结束后其私自邀请部分同事去 KTV,其间并无不适。即便摔伤,也是张某大量饮酒所致。公司的聚餐行为既不是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也不是工作中必须的应酬和公司...


·入职时已超退休年龄,打下班卡时猝死是否算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号)中均已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工伤保险问题常识
    近日出台的《关于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北京),对工伤保险中有关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雇主本人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应由工亡职工单位所在区县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所以职工在工伤认定下来以后,病情稳定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保证赔偿的时候有个明确的计算方法。那么劳动能力鉴定的过程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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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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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鉴定的手续
        发生劳动工伤以后,当事人就会为工伤赔偿问题进行忙碌,其中工伤鉴定是必不可少的。工伤鉴定的手续及程序如何呢?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


·停工留薪法律如何规定的?
    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遭受事故或者患职业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一个期间。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


·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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