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 几种:(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 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依然适用。但同时, “照顾无过错方”也是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 在离婚案件中,如何收集离婚证据成为一令关键问题。为使自己“离婚时 权益不受侵害、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耍手段、占便宜”,离婚当 事人都须收集到对自己有利且具有较强证明力的合法有效的证据。即搜集 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婚外情、重婚、不良恶习、隐匿夫妻共 同财产等过错证据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等事实证据,而能否收集到上述证据则成为其诉讼请求能否最终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关键。


·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有哪些要求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

·分居两年离婚中“分居两年”的标准
        此处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两年的时间,法院才予以判离。一般情况下,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起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不过夫妻性生活...


·无行为能力的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一、问题的提出

    原告夏某与被告杨某于198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小杨,婚初感情较好。自1985年原告外出经商认识一女子并同居后,即长年不归。夏某得知后多方寻找未果,心中郁闷难解,竟发展为抑郁性精神病。杨某不闻不问,夏某无力医治,病情愈加严重,最终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夏父老夏以...

·如何收集夫妻配偶一方的重婚有关证据
        在婚姻登记中,如一方已有配偶又登记结婚,有可能构成重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二、“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附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法释〔201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的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
    
 &#...


·他人无权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王某与拜某于199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2002年6月,王某到外地出差,途中因交通事故被撞伤,经治疗生活仍不能自理,神智不清。2004年元旦以后,王某的母亲发现儿媳拜某经常早出晚归,不照顾王某也不管家务,遂以拜某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代理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拜某离婚,拜某同意离婚。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

·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一方在国内,如何离婚?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一、女方也同意离婚
     在上述案件中,如果男女双方已经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那么女方可以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男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这个过程中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并且...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