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商投资企业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外商投资企业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 一、外商投资企业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其主要的法律特征是: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
1、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4〕第122号)中“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应提交有关债权债务(含涉外税收)承继情况说明”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因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的,企业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海关出具的办结海关手续证明或未办理海关登记手续的证明。
2、海关凭企业的申请报告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出具海关手续证明。
3、税务方面,因公司类型发生变更,但企业作为营业法人主体,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企业可不提交税务方面证明,但须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债权债务(涉外税收)承继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就外商投资企业债权债务情况说明这一问题。在现实中存在的四种外商投资企业中,吸引着我国很多劳动者进去工作,所以其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就显得尤为重要,依法进行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是相对专业的问题,实务中有很多企业方面的专业律师就起着关键的协助作用,建议


·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什么?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部分区内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来进行,每亩18000元补助。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二、征地工作是如何开展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怎样的?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房地产公司在商品房项目立项之前,首先得拿到一块建设用地。从具体方式上,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划拨等多种形式。而公司拿到土地后,有权对其进行处置。日常生活中,房地产公司拿着土地进行抵押获得贷款的事情也不少见。那么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


·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近几年,河北省加大了城镇化建设力度,不少地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都征用到了一些农村土地。这期间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当然是希望能够多拿些征地补偿款。即便是在河北省内,各个城市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那么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流程是什么?二手房交易中,房屋过户是很常见的一种现象。然而,许多购房者在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关注房产证却轻视了土地证。完整的房产权除了房屋权证,还应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该办什么手续?有关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办理流程请阅读下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办理土地证更名手续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由于在我国所有土地归国家集体所有,因此,倒卖土地买卖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在我国的土地管理过程中,国家是允许土地通过合法的方式,例如转让、出让等方式来进行土地的自由流转,流动的。但是,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倒卖土地的行为而换取不法利益,严重侵犯了我国的土地管理。那么,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呢?一起来看下文吧。 一、犯罪构成 (一)客体...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怎么写? 您都知道在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主体很广泛,凡是具备法定条件的,只要按照法定程序都是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从而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不过,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一般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一个土地使用权,既然如此,就需要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协议书怎么写?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 2、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