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间接证据的特征及遵守原则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间接证据的特征及遵守原则是怎样的 一、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二、间接证据的特点
1、间接证明具有依赖性。间接证据有相互依赖的特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都只能从某一个侧面证明案件的某一个局部的情况或某些个别情节,而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必须依赖其他证据,并结合起来组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形成一条证据锁链,才能具有证明作用。
2、间接证据具有关联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的证明意义,都是由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以及与其他证据在证明过程中相互结合所决定的。只有与其他证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这样才能起到证明作用。
3、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与直接证据相比,其证明过程复杂,必须有一个判断和推理的过程。任何一个单独的间接证据,都不能直接证实案件中的主要事实,不能肯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只有把诸多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最终排除各种可能性,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4、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各个间接证据所能证明的必须是相互一致的,并且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不能相互矛盾。这样才能得出一个正确的证明结论。
三、间接证据遵守的原则
根据间接证据的特点和司法实践经验,在完全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情况下,必须遵守以下几项规则:
1、客观性,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查证属实,即必须都是客观真实的;
2、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
3、充分性,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
4、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5、完整性,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6、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而且是排他的。
间接证据就是不能直接反应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需要与其他证据在和案件相互联系推断才能得出案件的实际情况。间接证据的特征包括依赖性、关联性、推断、排他性,间接证据的特性决定了间接证据只能和其他证据关联使用,这也是它和直接证据最大的区别。


·离婚后应返还多少彩礼,离婚后要返还好多彩礼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当符合彩礼返还条件时,要返还多少的彩礼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返还多少彩礼 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


·孩子7个月离婚孩子判给谁?
    夫妻双方离婚后受到伤害最大的应该是孩子,如果孩子已成年已经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是不涉及到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如果孩子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属一方,夫妻双方在孩子的抚养权上往往有较大的分歧,孩子7个月离婚孩子判给谁? 一、孩子7个月离婚孩子判给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的条件
    一、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的条件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


·男女办理结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男女办理结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男女办理结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 3、三张二寸彩色双人近期合影证件照; 4、再婚者还需要携带上离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调解书。 二、新人结婚登记流程 第一步:去婚姻登记处提交结婚申请 按照我国规定,新人想要领证结婚就需要去双方任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因此,新人双方要去婚姻登...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怎么办?起诉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履行财产分割义务。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


·婚姻的新规定分居多久才可以提出离婚
    婚姻的新规定分居多久才可以提出离婚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


·一、离婚协议书上盖什么章,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协议书上盖什么章,怎么规定的? 协义离婚,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 如果双方想到民政拿离婚证,在离婚证上才盖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公章。协议书不用盖章。 二、离婚的条件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


·大家可能都知道诽谤是怎么一回事,同时也都听说过诬陷,但是要是
    您可能都知道诽谤是怎么一回事,同时也都听说过诬陷,但是要是将两者放在一起就可能使得很多人出现了混淆,甚至不清楚诽谤和诬陷区别在哪了。诬陷和诽谤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但是也有共同点。两者都会完成名誉受损,但是两者的细微差别也是需要您注意的,具体的区别在哪,可以到本文详细的了解。 一、诽谤和诬陷区别都有哪些 为了陷害他人,汰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向司法机关告发他人“犯罪”,就是诬陷...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