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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与模拟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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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搬迁与征收的有机结合:



(一)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如旧改办、危改办等作为项目改造业主,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住户改造意愿



由于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因此,为便于模拟搬迁以后转为房屋征收,模拟搬迁的相关组织工作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



在我市,房屋征收部门是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在实际模拟搬迁中,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除自己开展调查工作外,也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如旧改办、危改办、国有企业进行调查工作。



(二)房屋征收部门对模拟搬迁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85%以上的住户同意旧城区改造后,市、区 (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可委托旧改办、危改办、国有企业等对模拟搬迁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三)确定房地产估价机构



改造业主与住户在15日内协商确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住户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估机构;通过投票,住户就评估机构的选定未形成多数意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抽签程序确定评估机构。



(四)房屋征收部门委托选定的估价机构对模拟搬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分户评估



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模拟搬迁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对模拟搬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分户评估。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



(五)房屋征收部门参照征收补偿标准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



在模拟搬迁中,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自己也可委托改造业主参照征收补偿标准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补偿安置方案计划、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论证。



(六)房屋征收部门公布补偿安置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将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 30日。公告期满后,根据公众意见修改补偿安置方案,并将征求意见和修改补偿安置方案的情况及时公布。



(七)签订模拟搬迁协议



项目改造业主与住户按照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并履行模拟搬迁协议,签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3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



(八)房屋征收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签约时间到期后,如果模拟搬迁协议签约率未达到100%,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信访、计划、规划、国土、财政以及改造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从合法性、可性性、风险性、可控性等方面对改造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九)市、区(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所谓的强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

  强迁有两种方式: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根...

·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

·什么时候可以实行强制拆迁?
    (1)是申请强制拆迁必须提供7个方面要件。
(2)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3)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5)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


·拆迁案件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阻止强拆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据此,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司法强拆基本上就能阻止了。
...


·强制拆迁的法律环节
    强制拆迁涉及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严肃的执法活动,实施时应着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环节:

  其一、先行告诫说服。“大兵压境”时,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教育,讲清前因后果,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让房拆迁。对实在无法说通的,再实施强制拆迁。

  其二,妥善保管财物。拆房时,须...

·“违法强拆”之救济
    人民法院对拆违涉及的行政侵权可以在三个环节发挥司法保护作用。   第一个环节,行政机关以当事人违反城乡规划法为由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决定后,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通常是作出上述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对上述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违法情形可以作出撤销上述决定或确认违法、要求限期重作等判决。司法审查中认...


·房屋征收与模拟搬迁
    模拟搬迁与征收的有机结合: (一)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如旧改办、危改办等作为项目改造业主,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住户改造意愿 由于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因此,为便于模拟搬迁以后转为房屋征收,模拟搬迁的相关组织工作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 在我市,房屋征收部门是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在实际模拟搬迁中,市、区(市)县...


·强制拆迁的定义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强制拆迁的。

  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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