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投资的限制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股权投资的限制有哪些?

一、股权投资的限制

1、股权投资合格者人数限制

(1)公司型基金:有限供公司不超过50人,股份公司不超过200人。

(2)合伙型基金:不超过50人。

(3)契约型基金:不超过200人。

(4)如果基金在募集过程中超过了上述的募集人数标准,无论募集机构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是否满足“特定化”标准,都将成为公开发行。

2、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限制

(1)投资于单只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对于单位投资者,要求其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对于个人投资者,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进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4)上文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股权投资的类型

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三、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的区别

股权投资是作为股东,有参与决策投票的权利,按照企业实现的利润享有红利;债权投资,是债主,相当于借钱给对方,没有投票权,只是按照债权的约定定期收取利息,并且这个利息一般是固定的,并且跟企业的经营情况没有直接关系。

把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这些长期投资与前面讲述的短期投资相比,二者的差别为:

1、投资期限不同。

2、投资方式不同。

3、投资目的不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股权投资的限制的具体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股权投资主体的资产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是个人进行股权投资,则要求该投资人的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且近三年的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同时,对股权投资机构的人数也做了相关的规定。


·他项权初审通过多久拿到贷款?
    他项权初审通过多久拿到贷款?一般银行都是会在7个工作日放款。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出具批贷函,买卖双方收到批贷函后再去房管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完毕将契税票和领证通知单交到贷款行(如果是通过担保公司办理的,银行会在24小时之内将贷款金额发放给原房主),银行拿房本对房产进行抵押手续的办理,最后银行放款。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为房屋买卖双方代办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业欠款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清收,而且要由合法的专业人士采用合法手段清收。 1、企业要对欠款进行清理与...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急需用钱的情形,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贷款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急需用钱的情形,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一般在一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但是我们可能会发现,在不同的贷款中,需要偿还的本息金额依然存在差别,那么不同类型的中国银行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中国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 1、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4.35%。 2、中长期贷款 一至五年(含五年)为4.75%,五年以上为4.9...


·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借款的时候双方建立的是借贷关系,此时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按照约定或法律中的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能作出一些违约行为,不然就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实践中究竟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


·丈夫欠债 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
    丈夫欠债 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很多夫妻可能是由于过于的信任对方,所以放心对方在外面做的任何事情,这就会出现丈夫在外面负债累累,而妻子却一点都不知情的情况,不少人认为,丈夫欠的钱那么妻子是一定要负起相应的连带责任的,那么丈夫欠债 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一、丈夫欠债妻子连带责任的情况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


·最新个人债务起诉书范本
    最新个人债务起诉书范本 一、个人债务起诉状范本 ? 起诉状 原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 被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人民币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首先简述借款产生情况,和借款相关证据的产生情况。以及约定还款日期等情况(没有的话不写)。...


·兄弟欠钱不还该怎么办理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4.遗赠扶养协...


·法律上婚前有债务离婚后还要还吗
    一,法律上婚前有债务离婚后还要还吗1、夫妻婚前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