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投资的限制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股权投资的限制有哪些?

一、股权投资的限制

1、股权投资合格者人数限制

(1)公司型基金:有限供公司不超过50人,股份公司不超过200人。

(2)合伙型基金:不超过50人。

(3)契约型基金:不超过200人。

(4)如果基金在募集过程中超过了上述的募集人数标准,无论募集机构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是否满足“特定化”标准,都将成为公开发行。

2、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限制

(1)投资于单只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对于单位投资者,要求其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对于个人投资者,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进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4)上文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股权投资的类型

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三、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的区别

股权投资是作为股东,有参与决策投票的权利,按照企业实现的利润享有红利;债权投资,是债主,相当于借钱给对方,没有投票权,只是按照债权的约定定期收取利息,并且这个利息一般是固定的,并且跟企业的经营情况没有直接关系。

把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这些长期投资与前面讲述的短期投资相比,二者的差别为:

1、投资期限不同。

2、投资方式不同。

3、投资目的不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股权投资的限制的具体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股权投资主体的资产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是个人进行股权投资,则要求该投资人的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且近三年的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同时,对股权投资机构的人数也做了相关的规定。


·竞业限制条款内容包括哪些?
    现如今,很多职业需要签竞业限制条款,那么什么是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内容包括哪些,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 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 3、竞业限制期限; 4、竞业限制补偿; 5、违约责任。 二、竞业限制的规定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掌...


·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


·商业贷款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要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
    商业贷款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要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6.55的基础上上浮10% ,也就是7.21%。 根据国家规定,二套房房贷利率应是基准利率的1.1倍。商贷的基准利率为6.55%(10年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4.5%。 二、二套房的认定:  要确认二套房的房贷款利率,或者说二套房贷的贷款利率,先要确认如何属于第二套房。那就要一个确认第二套房的标准。如何才算第二套房呢?首先...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离婚双方信用卡债务,应怎么偿还?
    离婚双方信用卡债务,应怎么偿还? 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但此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道此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


·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一、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1、逾期利息应该认为是借贷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继续占用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收益,确切地说是本金在逾期未还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对出借人的合理补偿,无论借贷双方是否事前约定,借款方逾期未归还本金的,出借方都可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利息,这是法律赋予出借方的权利。 2、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的,是双方就未来对方可能违...


·欠款不还会怎么样,欠款不还怎么处理
    欠款不还会怎么样,欠款不还怎么处理 每一个人对欠钱不还的人都是深恶痛绝的,而且欠钱的人很大一部分是熟人,就是因为熟人关系,欠钱的人就一直拖着欠款。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欠款不还会怎么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款不还会怎么样? 1、降低自己的个人信誉,下次找他人借钱的时候就很可能借不到钱了,也失去了一个朋友; 2、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你的财产; 3、如...


·信用卡逾期还款一天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还款一天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在日常消费的时候都会用到信用卡,不但享有积分还有一定期限的免息期。使用信用卡就要按照规则来,否则一旦发生逾期非常麻烦。可是现实生活中,持卡人逾期还款的情况非常普遍,有的是逾期几天,有些则是逾期几个月才还款,那么信用卡逾期还款一天怎么办?可能很多用卡人都遇到过这个问题,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 一、信用卡逾期还款一天怎么办? 1、信用卡晚还...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