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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拆迁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四)以被拆迁房屋为注册住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城市房屋拆迁的主要程序包括:
1、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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