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一、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
诚实信用是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它要求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骗,缔约后守信并自觉履行。根据这条原则,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应该讲诚信。一旦签订了合同,就不能随便解除。购房合同本身就是一种买卖合同,购房者签订时就应该知道买卖是有赚有赔的,因此签订了购房合同就要承担房屋降价的风险。但是,合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这项退房或者补差价的约定,法律也不会禁止。
二、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也无权依法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协议解除在此已不存在,只能看能否适用法定解除。《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购房者似乎可以利用(二)(三)(四)项来解除购房合同,但根据民法理论及相关司法解释,(二)(三)(四)项的解除选择权是专属于守约方的。因此,即使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也无权适用法定解除条件。
以上就是商品房降价能不能要求退差价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原则,由此可见一旦签订了合同,就不能随便解除。购房合同本身就是一种买卖合同,购房者签订时就应该知道买卖是有赚有赔的,因此签订了购房合同就要承担房屋降价的风险。但是,合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这项退房或者补差价的约定,法律也不会禁止。



·如果欠钱很多不还该怎么办
    如果欠钱很多不还该怎么办第一,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回可能向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答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能会承担无法执行的风险。二、关于强制...


·骗取贷款罪是否为刑事自诉案件?
    骗取贷款罪是否为刑事自诉案件?不是,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是公诉案件,立案后由检察院审查起诉。而诈骗案件,属于公诉案件,自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在当代社会,人际交往是非常重要的,人们在生活当中必须要处理好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其中,在生活中最常见的可能就是借钱的问题了,借给他人钱财。其实并没有什么,但是很多人都会长时间不归还欠款,这个时候您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该如何处理 1、到期直接开口。 到期没有还...


·民间借贷的形式有哪些 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社会生活中,民间借贷是企业或个人融资的手段之一,它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资金的流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关于民间借贷的形式究竟有哪些呢,而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又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民间借贷的形式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如下:1、企业集资型借贷。企业集资型借贷主要分为企业集资和社会集资。企业集资,主要是企业向股东、职工借债或以...


·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是什么
    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是什么债务存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债务的发生依赖于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或者合同关系。基本上所有的债务都是具有抗辩权的,因此,自然债务的抗辩权也是存在的,对于债务的抗辩,是赋予债务人的法律权利,债务人有权对其所需要偿还的债务发生异议和了解清楚。但是债务的抗辩权究竟是如何的,可以一起去探讨。 一、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是什么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


·在我国非法集资哪个部门罚款
    因为一般公司的违规经营的罚款都是由各地的工商局执行的,但这是属于一般的行政罚款。非法集资不是一般的违规经营,这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了,非法集资除了要承担必须的刑事责任以外还有罚款的附加刑。因此很多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在我国非法集资哪个部门罚款? 一、在我国非法集资哪个部门罚款? 人民法院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目前央行存款准备金是多少
    目前央行存款准备金是多少?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整再贴现率和存款准备金比率来控制自身的资产规模,从而直接决定基础货币的多少,进而影响货币供给。中央银行通过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以增加或减少商业一的超额准备,来扩张或收缩信用,实现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 一、存款准备金的主要作用 1、保证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资金的流动性。当部分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时,中央银行就有能力...


·欠钱不还或者没钱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或者没钱还怎么办?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没钱还债,债权人除了可以和他们签订分期还协议之外,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交由法院审查债务人的具体经济情况,看看是否是真的没钱还,抑或是有钱不还。再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监督...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