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养行为什么情况下无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收养行为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收养行为什么情况下无效
根据《收养法》第20条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收养行为的双方当事人——收养人和送养人具有能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和理智地、审慎地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收养行为双方当事人关于收养和送养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是反映内心愿望和真实意愿的。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不得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者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一个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民法通则》和《收养法》的有关规定,才是合法、有效的,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无效的收养有何法律后果
对于无效的收养行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该收养行为无效。对于法院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我国《收养法》第25条第2款规定:“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明确了无效收养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收养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同时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与被收养人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溯及既往地恢复。也就是说,这种拟制亲属关系的消灭和原血亲关系的恢复是在收养行为开始时开始发生效力,而不是在法院确认后发生效力。这一规定,与民法通则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是一致的,《民法通则》第5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鉴于法院作出收养行为无效的确认和收养行为开始之间可能存在相当长的时间,而在此期间内,可能基于非法的而产生许多权利义务的变化。所以,收养行为溯及既往地无效,可能会影响到这些变化的权利义务再恢复原状。例如:基于无效收养行为而成立的父母子女间发生了继承财产的问题,如果法院宣布收养行为无效,那么基于收养而发生的继承关系也是无效的,必须将已经进行了的无效的继承关系恢复原状,将继承的财产在其他具有的继承人间再分配。
要想成立合法的收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首先要当事人满足规定的收养条件,其次还要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或收养公证。至于收养行为什么情况下无效,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当然收养一旦认定为无效的,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收购他人公司是为了让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变得更加强大,但是在收购时也往往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与风险,因此在收购他人公司时一定要个格外的注意。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收购公司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希望对您所有帮助。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一)注册资本问题 目前,随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数额的降低,广大投资人通过兴办公司来实现资产增值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是,根...


·注册资本多少才是大公司?
    注册资本多少是大公司是怎么规定的与注册资本无关,同时满足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才可以叫大公司。国际常用以下5个指标来衡量:创业的核心技术;规模经济,也就是成本优势;对供应链的管理能力;品牌价值;资源垄断。公司大不大跟公司注册资本没有必然的关系。当然,一般情况下,公司规模大,其注册资本必然大。注册资本是公司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注册资本与...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哪些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哪些条件 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什么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例如政府公务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限制民...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前景比较好,有的人就不满足与上班,想自己建立公司。如果建立的公司规模比较小的话可以称为小规模企业。不管企业的规律是大是小,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设立公司的章程。规章制度的作用就是为管理公司设立一个标准,那么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小规模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对于个人所得税,您都很熟悉,个人所得税几乎和每个工作的人息息相关,个人只需根据税务的规定按时缴纳。但是对于公司企业在转让公司股权的时候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该如何缴纳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缴纳有关的知识。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1、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


·《公司法》以上包含本数吗
    《公司法》以上包含本数吗 一、《公司法》以上包含本数吗 1、“以上”一词在中国法律上的含义。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公司法》属于民商法的一部分,这在法学上没有争议,《公司法》对“以上”等用语的含义没有做特别的解释性规定,《公司法》中的“以上”自然就应该包括本数。 如:“二分之一以上”即应理...


·公司法担保股东决议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担保股东决议的规定是什么实际上公司所有的重大决策都是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有着诸多的法条来确保了公司股东的地位和相关的权利。公司法在经过修订以后,明确规定公司要对外进行担保的时候,也是要经过股东决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担保股东决议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担保股东决议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可以为他人或者股东提供担保,但应遵守特定的程序。我国...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n1?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n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N1,就是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