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增资股东会决议范本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增资股东会决议范本

?一般在举行完增资股东会议之后,是需要进行撰写增资股东会决议的,来进行记录保存。那么,增资股东会决议范本是什么样的呢?它的撰写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增资股东会决议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增资股东会决议范本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股东:

2、新增股东: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股权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因股东股权转让,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执行董事及经理的职务,本公司由、组成新股东会,选举为新的执行董事兼经理。

三、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股东签字:新增股东签字:

有限公司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以上股东会决议的变更事项,正式行文时,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内容,其中第五条的1、2、3、4点内容,应根据设立董事会或者设立执行董事以及是否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内容。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所作出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原股东会、新股东会通过,出席股东如有反对或弃权的应列明所占表决权比例。

3、本股东会决议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

4、股东为非自然人的,“出席会议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如需列明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出席代表:)”。

5、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若正文与签名脱离的,应当在正文与签名页处加盖企业的骑缝章。

6、为减少文件份数,本范本将股东变更前后的股东会决议合并而写,新、旧股东都要在本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如需要可分开写。股权转让无新增股东的,适当删减范本中有关“新增股东”的内容。

7、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公告之日起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8、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综上所述,关于增资股东会决议的撰写,我们要注意,要将参加会议的人员以及会议召开的时间进行记录,方便以后查证的时候使用,另外,对于会议的内容做出的决议一定要仔细撰写,这是最重要的部分,如果出现投票的现象,票数也是需要记录的


·子女上大学抚养费还要不要支付?
    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是他们比较关心的问题。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因此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则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那子女上大学抚养费还要不要支付?我们将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子女上大学抚养费还要不要支付? 如就读大学的子女已年满十八周岁,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非直接抚养方已经没有法定义务继续支...


·一方出轨就可以主张离婚赔偿吗?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并且属于法定情况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所以,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而出轨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诚,属于过错,因此,无过错方就会主张离婚赔偿。不过,这时候要先确定可以主张离婚赔偿的情形。   按规定,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   1、一方重婚的;   2、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夫妻间的离婚手续是怎么办
    夫妻间的离婚手续是怎么办的 夫妻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负责办理。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


·一、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
    一、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社会抚养费这笔巨额资金的去向一直混沌不清。赞成取消社会抚养费的人士认为,从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报告看,实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绝大部分用来支撑计划生育体系,甚至有的被挪作小金库,真正投入到孩子成长所需的公共资源上的却极为有限。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


·什么原因可以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了就可以商议离婚,但是双方意见不一致,就可以通过起诉离婚。当然起诉离婚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什么原因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具体原因在下文您可以详细来了解一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起诉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


·事实婚姻哪个机构出证明?
    事实婚姻哪个机构出证明?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关系构成要件的,可以根据要件进行证据材料的收集,然后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出具证明。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样判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平等分割。离婚时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样判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平等分割。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调解不成时,再进行判决。二、如何分割...


·2023年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