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风险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风险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在各类纠纷案例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医疗行为技术性、专业性要求比较高,所以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出了任何差错都有可能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那么在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风险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作出解答。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风险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负有举证的责任,所以对于原告来说存在是否举证成功的风险。必要的证明对象要包含以下四项:1、医疗行为。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证明目的:证明医患关系,即确定权利义务主体(身份关系)之间存在有医疗行为关系。成就“医疗损害责任”的前提条件。2、损害结果。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证明目的:确定直接损害结果和依照《侵权法责任》第16条规定的范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标准(或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的标准)计算的损失金额。支持并固定“具体的诉讼请求”。3、因果关系。由原告负责举证。应当提供由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专门鉴定,以确定其关联程度。关联程度一般用“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轻微”表达,其对应的百分比分别为“100%、90~60%、50%、40~20%、10%”。对因果关系的证明,确定关联份额的大或者小。4、医疗过错。由原告负责举证,应当提供由鉴定机构对“医疗过错”的专门鉴定,以确定过错的有、无。但有《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的情形时,依法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有过错时,取值为1,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时,取值为0,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负赔偿责任。证明医疗过错的有、无(1、0),决定医疗损害责任的有或者无。上述四项之间的关系,可用数学计算公式表达为:过错的大小=因果关系(关联份额)×医疗过错的有、无(取值1或者0)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损害结果(损失额)×过错的大小。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风险,一般情况原告就是医疗过程中的受害人,发生医疗损害时受害人负有举证责任,需要证明医疗行为的真实发生并且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对于受害人来说存在是否举证成功的风险


·公司入职就要上班了吗?
    公司录用新员工之后,会由人事部门通知员工准备相关的材料办理入职手续。新员工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熟悉公司入职流程,准备好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那公司入职就要上班了吗?相信不少求职者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下面,我们为您作一个简单的回答。 一、公司入职就要上班了吗? 新员工入职手续之后,就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员工的具体上班时间公司会另外通知,有可能当天开始,也有可能约定其他时间。 二、办...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司因为被合并收购、业务发展、法律政策等原因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时有出现,可是变更公司名称不仅仅是合伙人决定的小事,而是影响公司正常营运,与其他公司合作的大事。公司名称变更后,我们应当尽快通知客户和合作伙伴,向他们发出公司名称变更函。那么公司名称变更函应该怎么写才恰当?本文由我们...


·公司并购重组原理
    公司并购重组原理 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意义 1、目前我国经济处于一个全球化下的转轨中的新兴市场经济,这一历史时期的特色决定了并购重组在我国有着巨大的意义和价值。在市场上,投资人通过发现被低估价值的企业并进行收购以及诸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主营业务调整,都会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改善产业结构。 2、通过并购重组,有利于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我国的资本市场将为我国更...


·刚刚注册公司法人可以改吗?
    刚刚注册公司法人可以改吗? 现如今大部分的公司大都分为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大模式,每个公司都有基本的法人,其意义也不言而喻。可话又说回来,刚刚注册公司法人可以改吗?其困扰着很多人的难题“公司法人变更”手续到底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来为你解答以上问题吧。 一、刚注册公司法人是否可更改事宜 新公司注册的法人变更需要手续齐全就可以办理,不需要考虑做法人代表的时间长久。 ...


·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 子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存在形式,和分公司有着一些区别。在与母公司的关系上,也会因为设立形式的不同而存在某些责任上的不同。那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本文将会对此问题给出一些介绍。 什么是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


·一、公司的合伙财产分割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的合伙财产分割规定是怎么样的?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


·公司法人替人担保会有怎样的后果?
    公司法人替人担保会有怎样的后果? 在我国,每一个公司都有着公司法人。而公司法人代表着整个公司的利益,肩负着很多责任,任何一个行为都会对公司的生存发展带来影响,都必须符合公司法人的规定。那么,公司法人替人担保会有着怎样的后果呢?接下来就快随我们来详细的看看吧! 作为企业法人给别的公司担保有什么后果 一、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歇业后,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对原企业进...


·股权转让后成立新公司将承担什么责任?
    股权转让后成立新公司将承担什么责任? 股权转让后成立新公司问题 一、债权问题 :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