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中的车位、绿化问题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车位,抢位的尴尬。一些房龄较长的二手房小区没有建设地下停车场或专门的车位,小区空地或邻近街道便成了临时停车场。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有限的空地完全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抢位成了车主们面对的最大尴尬。晚上晚归,要担心自己的爱车没地方停。所以对于有车族来说,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该小区内的车位情况,顺便也要了解小区周围停车场的信息,以防万一。

绿化,空中的花园。绿化面积是新建楼盘验收的标准之一,但这一标准在二手房市场中并不通行。按照有关规定,旧住宅小区绿化面积一般不低于25%,但一些旧住宅小区只有很少面积的绿化,绿化植物也只是当年流行的单一的万年青,有些甚至完全没有绿化。这类二手房多出现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地区,以老房子居多,有了大环境的地段优势,小区内的环境自然牺牲不少。


·房屋赠与税的标准是多少?
    房屋赠与税的标准是多少?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


·房屋抵押要注意怎么办理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办理房屋抵押只要签订了合同就万事大吉了。其实,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不等于就取得了房屋抵押权。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抵押权才真正成立。那么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抵押要注意怎么办理?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 (一)房屋抵押登记的概念 所谓房屋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屋登记机构依...


·买房面积误差达到多少能要求退房
    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知道,有些时候开发商说的商品房面积,可能与实际测量出来的面积是不符的。而此时购房者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因此建议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实际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测量。而按照法律的规定买房面积误差在达到一定数值之后,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那究竟买房面积误差达到多少能要求退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面积误差达到多少能要求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


·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居间人(居间方): 备案证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手房过户后漏水责任谁担?
    二手房过户后漏水责任谁担?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房屋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的责任;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买房发现有漏水而卖方又没有提前告知,肯定是由卖方来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在交易完成前发现了漏水问题,那应该及时提出。因为如果等到交易完成后才来主张相关权利的话,是需要举证证明卖方知晓房屋瑕疵,才能要求其来承担相...


·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离婚协议还有法律效应吗
    有法律效应。如果是协议离婚并已经拿到离婚证,那么离婚协议是一直有效的,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过户。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


·产权房与使用权房
    产权房与使用权房 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 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权人和土地使用人。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使用权的房屋是指公房的承租人使用的房屋,使用权人就是承租人。承租人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权,也不得拖欠租金,也不得出租、出售房屋。但是,国家为了保护...


·在结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结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