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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可以要求广告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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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如果因为不小心或缺乏专业知识而被虚假广告欺骗上当,不要自怨自艾,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从1999年2月1日起实施《广告法》第3条、第1条、第38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广告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即购房者)可以要求广告主(即房地产商)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

    履行承诺、赔偿损失、退房等。房地产商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四个,即:

    其一,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其二,购房者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信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会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受到欺骗和误导。

    其三,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其四,损害与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购房者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房地产商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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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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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如果因为不小心或缺乏专业知识而被虚假广告欺骗上当,不要自怨自艾,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从1999年2月1日起实施《广告法》第3条、第1条、第38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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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购房者未按期缴纳住房大修基金应承担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责任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应尽义务,例如缴纳大修基金、提供相关手续等,否则因此引起的不利后果将由购房者自身承担。 二、全装修房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1、全装修房的购房者应对房屋的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给第三人造成侵害,购房者必须先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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