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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拖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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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办理离职之后,一般是需要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但是如果我们只是休假,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辞职之后未解除劳动关系,该如何支付工资呢?那么,未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拖欠怎么办?经济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未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拖欠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工资应当在办理完辞职交接手续后立即支付。如公司工资核算需要时间的,应当在核算完成后立即支付。员工同意延期支付的,可以延期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您需提供证明证明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入职登记、应聘表、工作往来邮件、工作证、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文件等等,均可用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录音材料也是证据的一种,但最好有其他的相关文件予以佐证。
2、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您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赔偿金等。
3、就加班费,您应提供证据对此予以证明,否则仲裁委员会一般不予支持。
4、就社会保险,可向劳动局提出劳动监察。
二、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赔偿问题
(一)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发放限制:
下限: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上限: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三)计算单位: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2条、第11条,《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第7条。
(四)惩罚性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上述标准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
综上所述,未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是需要按时支付的,一般情况下,在我们办理离职的时候,工资是需要进去全额结算的,而且会有一些补偿。另外,要注意在孕妇的怀孕期间等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和他们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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