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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收费超标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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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价格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且,政府价格主管部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同时,该法又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这些规定,本案中的物业公司违反物价局批准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收费过高,对此,你公司既有权向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由价格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也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管理费,如有损失也可要求物业公司给予赔偿。以上两项权力的行使并无先后顺序,既可以先举报后求偿,也可先求偿后举报,还可以同时进行。


·物业服务不到位,能不能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应当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在物业公司提供基础服务后,业主仅以对服务不满为由拒交物业费用,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出现矛盾后,往往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对抗,这种方式不仅无法解决纠纷,甚至可能引发冲突。面对这一问题,业主既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也可就存在的服务问题向业主委员会反映...


·房子没住,物管费可否不交?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


·空置的房屋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用性特点,比如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这些是物业公司为所有业主提供的服务,并非是针对一个人的。所以,即使房子空着没有住,但依然是享受了物业服务的,理应缴纳相应的物业费。 也有部...


·楼顶墙皮脱落砸坏业主车辆,物业公司担责
     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可以证实涉案车辆被楼顶脱落的墙皮砸坏的事实。被告负有管理维护职责,包括对建筑物的维护,出现外墙建筑材料脱落产生损害,被告存在过错。原告作为小区业主,其车辆因建筑物外墙材料脱落受损,被告作为建筑物管理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告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小区物业是小区建筑物的管理人,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具有管理责任,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


·物业公共区域业主拥有的权益
    无偿利用业主共用财产,进行有偿经营的方式是:利用电梯间、公共走廊、物业外墙、楼顶等作为广告展位出租;利用小区公共场地、小区内道路两侧作为停车泊位,收取停车费;利用大量物业地下室,对外出租,获取租金;利用地下车库,重复二次收取管理费用等。 导致这么多问题的核心是什么呢?就是社区业权分配问题。业权分配的核心是什么?华远集团早在两年前就提出了业权分配,并成为这一制度的首个实验...


·物业管理收费项目的构成
     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费用; 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费用; 物业范围内的市政设施道路、维护维修费用; 物业所有人、使用人在使用物业过程中,为维护公共环境的安全、清洁、秩序、优美,而要求物业经营人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费用; 物业所有人、使用人要求物业经营人提供的特殊和专业的服务...


·人防车位上是否可以安装充电桩
    只要不影响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人防效能等,是可以安装的。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的规定,业主安装充电桩前需由物业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很多物业以人防车位为由拒绝出具上述证明材料,但车位是否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是否会对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人防效能等产生影响,是在后续的现场勘查、建设施工等阶段中涉及的问题,还有赖于供电企业会同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


·物业费的收缴对象
        物业公司在提供了物业服务以后,该向哪些人收取物业费呢? 1、通常情况下,小区入住之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便开始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而业主在购买房屋之时便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成为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方。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缔约主体,业主有权获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也有义务向其支付对价,依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 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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