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诉状模板的格式内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申诉状模板的格式内容我们作为一个社会人员,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当中,当我们需要解决纠纷时,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判决,而对判决结果不服的人员,可以继续申述,那么就需要自写申述状。今天我们就为您说一下申述状的内容以及申述状模板。
一、什么是申述状
申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此外,再审申请书是专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用法律。
二、申述状的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当事人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也可申请再审。
三、申述状的基本格式
申诉状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诉人因_____(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_____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_____第_____号_____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附:本申诉状副本_____份(按被申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申述状的概念以及申述状模板,申述状的类型有很多,有民事申述状、劳动申述状、刑事申述状等等,不管是什么申述状,都需要有合理的申述理由才能进一步提起申述。然后提交给人民法院,最后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这样就可以将房屋充分利用起来,收取相应的租金。那实践中,公民进行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 出租房屋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并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核实房产的抵押、共有和查封状况。 2、租赁合...


·租赁房屋违约该如何处理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租赁房屋违约该如何处理呢?若需要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话,房屋租赁的违约金又该怎么进行计算?本文马上为您详细解答这两个关于房屋违约的问题。 一、租赁房屋违约该如何处理 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定金责任;(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


·一、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一、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但是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条件如下。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


·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在房屋市场当中,不管你是租房者还是对房屋进行租赁,都需要对房屋合同进行备案,这是为了在发生相关纠纷时提供证明,同时也是一种保护合同双方的手段。虽然双方好不容易签订合同,但还是需要去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有哪些呢?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租房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


·买房对于谁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因此就是为了规
    买房对于谁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因此就是为了规范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一些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是市场当中也发生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后,却发生了违约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肯定购房居民所考虑的问题就是房子买卖违约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一、房子买卖违约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


·退房违约金是多少
    退房违约金是多少签订买房合同时,开发商笑脸相迎。若要退房,开放商不乐意了。退房要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对退房者的一种经济惩罚,对开发商的一种经济补偿。那违约金具体是多少呢?退房就一定要交违约金吗?下面我们就“退房违约金是多少”整理了相关内容。一、开发商的责任,导致退房若是开发商的责任,导致购房者退房的,退房者无需支付退房违约金,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主要有一下几种情况:1、延期交付房...


·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
    生活中,有许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后,由于资金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想要退房,却苦于不知道该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实际上,对于能否退掉二手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即退房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 1、定金阶段 这个阶段双方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真正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定金的问题...


·房产评估这不是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的一个必然的程序
    房产评估这不是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的一个必然的程序,但是各方主张对房产竞价拍卖或者是因为房产分割要对另一半进行经济补偿等这种特殊状况之下,如果没有房产评估,直接以现金的方式去支付的时候的数额也不太好确定。因此有很多人都是比较关心,在我国法院是怎样对离婚房产平估的? 在我国法院是怎样对离婚房产平估的? 法院一般也是委托给市场专业的房屋评估机构 1、获取估价业务 获取估价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