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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协议及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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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协议是出资人为规范公司设立过程中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而签署的协议。设立协议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出资方式和出次时间,出资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设立不成时费用的承担等。正因为设立协议主要解决出资人出资问题,因此也常被称为出资协议。
1、缺少书面公司设立协议的法律风险
实践中,公司的出资人因较少考虑公司设立过程出现的问题,或缺乏书面的设立协议。因出资人之间缺少设立协议的约束,权利和义务的边界模糊,当公司设立活动出现与预想结果相悖的情况时,纠纷和诉讼可能性增加。而且由于出资人放弃了明确股东之间进一步权利义务划分的机会,潜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将一直持续存在于公司股东之间。
2、公司设立协议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
公司设立协议从本质上隶属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同,所有违反公司设立协议的行为,对出资人而言都是违约行为,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不能依法成立的情形下,设立协议显得格外重要:可以根据设立协议确定公司不能合法设立的原因;可以根据设立协议判定出资人的违约行为;可以根据设立协议确定违约人的赔偿责任等。
然而当公司设立协议并没有明确约定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时,法律风险同样存在。实践中公司设立协议约定事项违法的情况也偶有发生,违法条款某些是个别无效,某些则可能影响公司成立。
3、设立协议的保密条款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关将来公司的很多资料、信息都没有采用其他保密措施,出资人之间依君子协定并不能完全解决保密问题,在设立协议中应当明确保密条款,尤其是具有特定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者具有特殊的经营方式或服务理念的公司,更应作保密的约定。
对于公司成立后有部分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公司,设立协议时所约定的保密条款应扩大到公司成立之后。一是避免股东利用股东身份损害成立后的公司利益;二是避免股东利用该公司的信息“另起炉灶”,与公司形成直接竞争关系。
4、缺乏股东之间约束机制的法律风险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享有者,能够了解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但股东因出资的多寡从公司获取的利益有所差异,当股东了解的经营信息能够获得远远超出其出资获得的收益时,约束股东对经营信息的滥用就显得十分必要。
公司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为员工设定行为规范,公司法对董事和经理规定了基本义务,但股东行为的限定,只能通过股东之间的相互约束,包括设立协议约定和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来完成。实践中最为常见的缺乏对股东约束的法律风险体现在竞业禁止。公司股东另外投资从事与公司相同的行业,形成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在公司存在不参与经营的小股东的情况下,这种法律风险更为突出。


·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对该设备的质量与技术条...


·企业在设立时法律形态选择的因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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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不会让股东其他资产抵债;而承担无限责任的私营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一旦经营有闪失,不但个人资产要用于抵债,而且合伙人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设立的条件、程序和费用
例如,相对而言,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较为宽松,设立程序较为简单,费用低廉;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严格的设立条...


·警惕加盟连锁的骗局
    连锁总部最喜欢抓住创业者图省事,赚大钱的心理,广告上面大肆宣传,:某某国际连锁机构、来自日本、韩国、法国、美国、香港、台湾等等国家或者地区的著名国际品牌,或者是境外某公司国内分公司等等,此类的加盟连锁公司您一定要小心了越是打着国际品牌或者国外背景的公司越有可能是骗子。现在想到台湾、香港、韩国、日本、法国等地去注册一个公司很简单,不要轻信这些所谓的国际连锁机构。 很...


·投资连锁加盟或者特许经营如何规避风险?
    投资者在确定了加入连锁行业时,应该如何尽量避免风险呢?
    首先、要对自己进行正确的衡量和评价。加盟者要经营一项新的事业,特别是一些从来没有做过老板的人,在投资加盟一个连锁系统时,首先应对自己有一个基本的评价。 目前连锁加盟项目种类很多,其中难免良莠不齐,有些特许经营商急功近利,就只想赚加盟费,只看重连锁加盟店的发展数量,不在乎加盟者...


·隐名出资及法律风险
    1、隐名出资人基本法律风险
公司中的隐名出资是指一方(隐名出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却为他人(显名出资人)的法律现象。隐名出资人实际认缴企业出资,但企业实际的出资认购人与公开登记的出资人不一致。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出资人,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为显名出资人。
实践中,隐名出资人既有公...


·企业法律形态选择的常见法律风险
    (一)盲目选择公司形态的法律风险
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这对于多数的投资者无疑是具有诱惑力的,实践中在不了解公司的其他弊端情况下,盲目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大量存在。
1、资金不足的法律风险。2、特定项目周期与公司存续矛盾的法律风险。3、缺乏法定人数的法律风险。
(二)合伙企业合伙人选择的法律风险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往往私交较好,从企业发展需要角度考虑不...


·组织机构设置及法律风险
    公司组织机构是公司存在和运行的制度体现与保障,是公司成为法人组织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司实现有效治理的基础。公司组织机构通常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与代表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构成,每一机构执掌公司不同的权力,从而在合作与制衡中实现公司的运行。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及各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和有效率,直接关系着公司治理的效果。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基本框架通常由法律直接...


·监督机构的设置及法律风险
    监督机构在我国公司里是较为薄弱的,许多公司的监事会形同虚设。不少公司的监事会都是因为法律有这样的要求才设立的,并没有真正起到监督机构的作用。
新公司法增加了监事会的罢免建议权、向股东会的提案权、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质询和建议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调查权。这些权利的赋予,使监事会不再是一个摆设机构。但《公司法》并没有对监事会职权行使的具体条件作出规定,若公司缺乏进一步的明确,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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