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劳动争议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一、劳动争议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开庭后作出判决的期限有明确规定,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5日。二、《劳动争议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判决期限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三、《民事诉讼法》关于劳动争议判决期限规定:法院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是不确定的,要由承办法官根据具体案件审理情况来确定。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法院审理案件有一个总的审限规定: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判决;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则一般应在六个月内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综上所述,劳动争议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虽然有其不确定性,但是基于《劳动争议仲裁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复杂的,六十日审结,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所以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的双方和仲裁委联系一下,如果他们未能在法定时间内作出裁决,你可以就该争议事项直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最好还是让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一个超时未审结的证明书。



·法律规定担保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法律规定担保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般而言,签订担保合同和其他合同一样,都需要事项了解清楚合同注意事项及签订流程。可是,在一定条件下,人民对于担保合同更加谨慎。那么,法律规定担保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样的?为了帮助您了解这一问题,我们将会为您作详细解答。 法律规定担保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样的? 先协商要担保的项目,自己担保费用,日期,担保公司考察,确定担保,然后签订合同,但...


·一、出租人因个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因个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应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数额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数额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在现实的法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合同无效的情况,这也是律师辩护的一个关键点。如何判定一份合同是否有效呢?依照法律签订的合同,自成立起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


·合同法中三大抗辩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中三大抗辩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民法典》作为民法的一个分支,是与我们现实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的一部法律。对于合同,很多人都并不陌生,在生活中很多责任和务的确定都需要根据民法典来进行。在民法典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内容就是它的三大抗辩权,那么民法典中三大抗辩权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民法典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如何区分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
    根据第14章的有关规定“民法典”,金融租赁合同是指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项从卖方根据承租人对卖方的选择和租赁物,并提供承租人与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融借贷、租赁、购销为一体的融资租赁,是融资与融资相结合的一种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由买卖双方(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组成,但其法律效力不同时为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效力。简单的叠加。买卖合同是出...


·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一、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在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是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