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店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开店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开店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 ? ? , ? ? ?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 ? ? , ? ? ?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等各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就入股开店,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入股宗旨

入股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各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入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入股双共同经营座落于___省___市___路___号的名称或字号(暂定)为 店。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入股期满后,经各方同意可以续签或延长。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入股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其他入股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入股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入股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入股期间各入股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入股终止后,各入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入股债务先由入股财产偿还,入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入股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入股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入股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入股人并经全体入股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入股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入股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入股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入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入股负责人及其他入股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入股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入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入股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入股债务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入股人的权

①参与入股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入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入股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入股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入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入股人私自以入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入股,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入股人经营与入股竞争的业务。

3、禁止入股人再加入其他入股。

4、禁止入股人与本入股签订合同。

5、如入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入股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入股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入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入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入股期届满;

②全体入股人同意终止入股关系;

③入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入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入股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入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入股共同财产偿还,入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入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入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入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入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入股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入股人:____________

入股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 ? ? ? ? ? ? ? ? ?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一份开店入股合作协议,协议必须具有应有的协议人双方,以及合同期限规定,还有达成协议的陈述以及违反后的处罚等规定,协议一旦签字盖章就生效,所以在协议中必须明确相应的条例,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夫妻离婚保险财产是怎么分割的
    有些人在婚后会为家庭财产投保,这样在发生意外情况的时候,即使造成了财产损失,那至少自己也是可以获得一定赔偿的。但对于这个家庭保险财产,毕竟也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就是必须的。那通常夫妻离婚保险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保险财产是怎么分割的 什么是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家庭的共有财产(包括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为保险...


·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
    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离婚对于每一个不能继续生活下去的夫妻是最好的选择,但是离婚了往往要处置很多的事情比如对财产的分割对孩子抚养权的协商,但是为人父母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您和我们一下来看一下吧。 一、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一、母亲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如何处理?
    一、母亲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如何处理?对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的义务。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


·按规定离婚抚养费包括什么费?
    夫妻双方在决定分手办理离婚手续时,除了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外,还要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或者诉诸法院予以判决,在一般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与孩子生活对其直接抚养,另一方则负责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抚养费用具体是哪些,离婚抚养费包括什么费呢? 1、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项...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婚姻是否一定无效要确认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一定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在发生婚姻效力的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则不应对现存的婚姻作无效的认定。但这并不是对当事人过去行为的肯定,而是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当事人年龄的增长,婚姻无效的原因已经不复存在,为了稳定婚姻关系,...


·狱警打人国家赔偿是否可以
    狱警这就是专门针对那些正在服刑当中的人员进行改造的,一般主要就是从事监狱管理的,在监狱当中的一些基本生活和规章制度都要听从狱警的安排的。不过狱警在此期间也要充分尊重罪犯的基本人权,不能因为当事人是属于罪犯所以狱警就可以无故殴打的,而且,狱警打人国家赔偿也是完全可以的。 一、狱警打人国家赔偿是否可以? 能否申请国家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警察打人分四种情况: 第一...


·一、父亲出轨父母要离婚孩子能否要求分割财产?
    一、父亲出轨父母要离婚孩子能否要求分割财产?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其财产,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父母所赠与的财产,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财产,有法定的监护义务除非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如果造成未成年人财产损害,应当予以...


·怀孕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
    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可以恩爱到老的,很多夫妻中途感情破裂就会选择离婚,甚至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夫妻也不在少数,那么很多人就有关心怀孕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我们下文对这个问题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 一、怀孕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以下情形的,女方可以要求赔偿: 1、重婚 《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