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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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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2项开庭10日以前

    人民法院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3项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的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的送达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4项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5项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刑诉第168条第1款自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有刑诉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延长审判期限刑诉第168条第1款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改变管辖后的审理期限刑诉第168条第2款自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即1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当庭宣告判决的,将判决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的期限刑诉第163条自判决后的次日起5日以内

    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开庭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后,进行补充侦查的期限刑诉第166条自休庭后次日起1个月以内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审理期限刑诉第168条第3款自收到补充侦查报告书后的次日起重新计算(即1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期限刑诉第178条从受理后次日起20日内


·庭前准备
    

一、立案后,法律文书及本院材料由书记员送达,当事人应当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被告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合议庭成员和独任审判员除遵守审判纪律外,开庭前不得单独接触一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四、开庭前,当事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以任何...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
    

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被 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第一审程序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某一行政案件后第一阶段审理该案适用的程序。它包括开庭前的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宣告判决等步骤。行政诉讼中的第一审程序只有普通程序,没有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

     第一审程序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不能书面审...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法庭辩论的方法
    在庭审辩论中, 律师应当做到: 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 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 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2项开庭10日以前

    人民法院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3项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的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


·刑事案件诉讼代表人的诉讼地位
    诉讼代表人不是单位犯罪案件中的当事人,而是单位犯罪案件中具有相对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与人。 单位犯罪案件审判程序中的当事人即单位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及被害人。单位诉讼代表人作为代表单位被告人参加诉讼的人明显不是被害人,也不是单位犯罪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被告人 : 其一,单位诉讼代表人不是单位犯罪案件的犯罪主体。它既不是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者,也不是单位犯罪行为的执行者...


·上诉不加刑原则
    1、基层人民法院判处的有期徒刑案件,被告人提出了上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应判无期徒刑或死刑。中级人民法院以管辖错误为由,撤销原判,改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重新审判,是否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针对上述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在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的情况下,应适用刑事诉讼法第 137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时,不得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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