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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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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具有法律强制性,它对双方都是需要的,这是法律区别于道德等规范的必要条 件。法治社会是一种法律秩序,法律秩序要想同道德秩序一样人皆自觉自愿地遵循是不现实的。法治社会没有法律强制性保障,也就没有法律规范的地位。



讯问强制性是由其法律性对话所派生的本质属性,没有强制性也就没有其法律性。法治是现代社会的价值取向。讯问在法律环境中,客观地具有因其案情的不同、强制措施的不同、证据条件的不同等而必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法律对话的现实性,趋向于其体现的客观价值。



此 外,值得一提的是,讯问具有法律性,这法律不仅仅针对涉案当事人,同样也起到约束讯问主体的作用。比如刑法明确规定讯问人员不能对当事人搞刑讯,违反这一 条就可能涉及刑讯逼供罪,而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包括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明确指出讯问不能进行刑讯逼供,刑讯逼供获得的口供不可以使用。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双重保 障使得刑讯逼供对案侦人员而言是一条不能逾越的红线,这线对他们的强制性同样内蕴在法律强制性中,它们和讯问所具有的强制性特征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法律 是一把双刃剑,对讯问强制性也应该作如是观。



作 为法律强制性的一个分支,对犯罪嫌疑人讯问的强制性,体现在内外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外在可见的执行强制措施等强制手段,它们具有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 力。这种原始暴力的遗迹,我们称之为外在的强制性。它所强制的是涉嫌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现有的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其限制 人身自由的程度也各不相同。使用中,需要遵循与案情“相适应”的原则选用。另一种见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即不以被告人是否供述来定罪的 强制力,没有口供,其它证据确实充分形成证据体系的,也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这种强制力,是建立在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庭审制度等基础上的强制 性。这是一种现代司法文明的表现,我们称之为内在的强制性。它强制的是涉嫌当事人的内心,即其对承担刑事责任后果的考虑。这种强制性,对侦审之初的嫌疑人 往往是间接的潜在的。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第一百一十六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九十二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或者电子邮件,应当经检察长批准,通知邮电机关或者网络服务机...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也称自侦案件的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法第二编第二章的规定,即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的一般规定均适用于人民检察院的自侦案件。但我国法律又针对人民检察院的特殊地位作了一些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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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终结的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

·刑事案件结案报告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结案报告又称预审终结报告,它是公安机关预审部门对所受理的案件,经过预审,认为符合结案条件可以结案时制作的报请有关领导批准结案处理的文书。
    结案报告是说明办案结果,提出结案理由,呈请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的内部审批文书,也是制作起诉意见书或为撤销案件提供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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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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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针对犯罪案件的事实,对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审讯的侦查活动。为了保障这一活动的顺利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活...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


·侦查阶段委托律师的必要性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经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基本的案情;犯罪嫌疑人若有任何生活上的需要,律师可以代为转达给家属;若侦查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或控告,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此外,对于对法律不是很懂的犯罪嫌疑人,律师有责任告之其行为所涉嫌罪名的法律后果,以及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区别。在国内刑法实践中,律师能做的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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