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建筑工程定额的概念
建筑工程定额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这种量的规定,反映出完成建设工程中的某项合格产品与各种生产消耗之间特定的数量关系。建筑工程定额是根据国家一定时期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根据定额的不同用途和适用范围,由国家指定的机构按照一定程序编制的,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和颁发执行。在建筑工程中实行定额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在施工中力求最少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消耗量,生产出更多、更好的建筑产品,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
二、建筑工程定额的性质
1、科学性:定额的科学性,表现为定额的编制是在认真研究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遵循客观规律的要求,用科学方法确定各项消耗量标准。所确定的定额水平,是大多数企业和职工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平均先进水平。
2、法令性:定额的法令性,是指定额一经国家、地方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颁发,各地区及有关施工企业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定额的内容和水平。定额的法令性保证了建筑工程统一的造价与核算尺度。
3、群众性:定额的拟定和执行,都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定额的拟定,通常采取工人、技术人员和专职定额人员三结合方式。使拟定定额时能够从实际出发,反映建筑安装工人的实际水平,并保持一定的先进性,使定额容易为广大职工所掌握。
4、稳定性和时效性:建筑工程定额中的任何一种定额,在一段时期内都表现出稳定的状态。根据具体情况不同,稳定的时间有长有短,一般在5~10年之间。但是,任何一种建筑工程定额,都只能反映一定时期的生产力水平,当生产力向前发展了,定额就会变得陈旧。所以,建筑工程定额在具有稳定性特点的同时,也具有显著的时效性。当定额不能起到它应有作用的时候,建筑工程定额就要重新修订了。
三、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
1、按照生产要素内容分为:①人工定额②材料消耗量定额③机械消耗量定额
2、按照编制程序和用途分为:①施工定额(它是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在企业内部使用的一中定额,是工程建设定额中分项最细、定额子母最多的一种定额,也是建筑工程定额中的基础性定额它是由人工定额、材料消耗量定额、机械消耗量定额组成。②预算定额,是以建筑物和构筑物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的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主要依据,是编制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的依据和基础,与施工定额不同,预算定额是社会性的(反应了社会平均水平),施工定额则是企业性的。③概算定额,它是在设计阶段所采取的一种依据,是在扩大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是编制扩大设计概算,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概算定额是在预算定额基础上综合扩大而形成的。④概算指标,它是概算定额扩大和合并,是以建筑物和构筑物为对象,概算指标的设定和初步设计的深度相适应。⑤投资估算指标。
3、按编制单位和适用范围分类:①全国统一定额②行业定额③地区定额④企业定额
4、按投资的费用性质分类:①建筑工程定额②设备安装定额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根据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并结合江西省地方实际资源、自然条件及经济发展等情况,编制出的适合江西省地方经济发展的工程预算定额,旨在将社会资源最大化利用,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创造出最高的经济效益,造福一方。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范本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范本 ?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XX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预留职工安置等费用元。具体如下: 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 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 工人,退休职工人,内部退养和即将...


·被隔离的职工工资照发吗?
    被隔离的职工工资照发吗?隔离期照常发工资!意见明确,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广东、浙江等各省(区、市)印发的通知也都明确提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


·一、提前三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一、提前三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提前三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如果是转正后的正式员工,需要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在求职面试的时候经常会听到用人单位给出的条件里面有缴纳五险一金这一项,那么五险一金究竟都包括什么呢,缴纳五险一金有什么好处以及如果不缴纳五险一金会对以后有什么不良的影响么,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注意了解的问题。下文就为您总结一下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一、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工程质量年限一般是多少
    工程质量年限一般是多少?房屋建筑对于居住的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此,有工程质量保障,在规定的期限内,可对建筑的损坏承担赔偿与维修,但有一定的条件认定。这很大程度上确保施工时工程质量的落实,使人们有一定安全保障。那么工程质量年限是多久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障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


·新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工人在工作岗位上发生意外伤害后,应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通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的,工人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算作工伤,这方面,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新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新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