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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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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已于1999年8月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9月16日起施行。现将《规定》中涉及土地违法方面的内容转发给你们,请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依照最高人民检察
院确定的立案标准,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附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摘选)
二、渎职犯罪案件
(十九)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第410条)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十)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第410条)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期:1988-07-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公安部《关于刑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发[1979]182号文件)对毒品犯罪未规定具体立案标准,不利于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为此,我部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结合公安机关办理毒品案件的实际...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发布时期:2001-03-09)

 


 第一条 为了及时打击狱内在押罪犯的又犯罪活动,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的有关规定,针对狱内又犯罪活动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监狱发现罪犯有下列犯罪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


·听到亲友被抓关押在看守所该怎么办?
        首先,当听到或了解到亲人朋友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后,不要惊慌,先要尽力搞清楚涉嫌什么罪名、哪个公安和检察机关抓捕的、关在那个看守所。至于如何了解罪名、关押地点,可以到经办侦查机关询问主办警官。
     其次,了解到基本情况后或者无法了解相关情况的,尽快聘请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帮助...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关于执行立案标准的请示答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关于执行立案标准的请示答复

(发布时期:1990-02-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处:
  你处二月六日《关于执行立案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
立案程序
    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三审查,是指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立案材料进行调查、分析与判断,以决定是否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立案决定的行为。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27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举报中心移交举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初查的,应当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初查。举报线索的初查由侦查部门进行。但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案件...


·检察机关如何实施刑事立案监督?
    

刑事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或者侦查部门 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它作为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和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审判监督、行政诉讼监督一起, 构成了我国检察机关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体系。刑事立案监督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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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
    受害人可以通过检察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将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和执行监督并列,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之一。所谓立案监督,就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的,对刑事案件立案实行诉讼监督的法律监督方式。通过立案监督,可以保障法律能够得到及时、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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