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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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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指,专门法院之间、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案在受理范围上的分工权限。解决哪些刑案由哪些专门法院审判的问题。我国受理刑案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
    军事法院管辖的刑案主要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违反刑法第十章,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案件。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案主要是:铁路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案;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犯罪案件。


·诉讼管辖的分类
    

(一)管辖在法律上的分类

    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在各自的法律条文中对管辖作 了专门规定,三类诉讼法均将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四大类,其中,地域管辖又进一步分为四小类,即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

·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
    一、“有管辖权的法院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管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在这种情况下,本应享有管辖权的法院由 于主客观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辖权。被指定管辖的法院本来不具备管辖权,但上级法院为之新创设了管辖权。由于应然状态的管辖权在实际中已经不能行使,所以当事 人在此种情况下不具备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如果还赋予当事人此权利势必造成当事人滥于行使此权利,加重法院的诉讼负担,降低诉讼效率,使...


·能否申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
    赋予起诉人就自己起诉的案件申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上级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一定期间内应当作出明确的答复。主要理由如下: 管辖争议不仅发生在法院之间,而且可能发生在法院与起诉人之间。①是法院之间的消极管辖争议,置起诉人的利益于不顾,起诉人与发生消极管辖争议的法院双方 必然也会产生管辖争议。②是民诉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
    职务犯罪的重要特点就 是犯罪行为与其职务密切相关,而职务又以一定机关为依托,因此工作单位所在地就成为地区管辖的重要参照物,故《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国 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管辖;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这一立案侦查模式 虽然有利于开展侦查工作,但随着近些年反腐斗争形势的严峻,办案工作日...


·地域管辖
    

一  地域管辖的概念及确定的依据
 
    地域管辖,是以法院管辖的地区与人、事、物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所谓法院管辖的地区,是指一定的法院在一定的地区行使司法管辖权。所谓与人、事、物的关系,是指法院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和所争执的财物具有司法管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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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释解)

本条是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规定。

本法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范围,作了适当的调整。原...

·出现了管辖争议需要指定管辖,哪个机关有权决定?
    关于行使指定管辖的机关,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这是由于,指定管辖权是一种行政决定权和行政领导 权,指定管辖的决定一经作出,被指定管辖的行政机关就必须遵守执行,而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决定权和领导权的只有其上级行政机关。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行政机关发生行政处罚管辖争议时,必须由他们共同的上一级机关进行处理。对于不同的行政机关他们...


·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在特殊地域管辖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且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进行起诉。因此,特殊地域管辖从当事人角度看属于“选择管辖”,从法院角度看属于“共同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有九类:

第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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