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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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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管辖权的法院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管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在这种情况下,本应享有管辖权的法院由 于主客观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辖权。被指定管辖的法院本来不具备管辖权,但上级法院为之新创设了管辖权。由于应然状态的管辖权在实际中已经不能行使,所以当事 人在此种情况下不具备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如果还赋予当事人此权利势必造成当事人滥于行使此权利,加重法院的诉讼负担,降低诉讼效率,使诉讼不经济。所 以此种情况当事人就不应当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对指定管辖有争议的,应当报请其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在这种情况下,几个有争 议的法院之间要么相互推委,要么相互争夺管辖权。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目的是凭借其对下级法院的权威,通过指定其中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而解决下级法院之间的 管辖权争议。此情况并没有创设出新的管辖权,应然状态的的管辖权在实际状态中依然存在,而且能够行使。由于上级法院在指定管辖的过程中因为主观或客观的原 因不可避免的会发生错误,如果此时当事人不能行使管辖权,则当时人的权利就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所以此时当事人应当能够提出管辖权异议。



  三、“移送管辖中,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的,应当报请与其认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指 定管辖。”此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其指定管辖的目的是通过对案件管辖权的指定使应当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行使管辖权。此种情况也没有创设新的管辖 权,应然状态的管辖权实际存在而且也能够发挥作用。同样,为了避免在指定过程中出错,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种情况也应当赋予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 权利。


·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
    职务犯罪的重要特点就 是犯罪行为与其职务密切相关,而职务又以一定机关为依托,因此工作单位所在地就成为地区管辖的重要参照物,故《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国 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管辖;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这一立案侦查模式 虽然有利于开展侦查工作,但随着近些年反腐斗争形势的严峻,办案工作日...


·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管辖范围划分规定
    

(1999年8月26日分院检察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明确分工,理顺关系,加强组织指挥,搞好协调配合,加大查处贪污、贿赂、“侵 权”、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力度,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有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管辖的规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分院直...

·什么是级别管辖中的移送管辖?有哪些必须注意的事项?
    它是为适应审判实践出现的特殊情况,法律对级别管辖所作的灵活性、变通性的规定,使得上级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案;下级法 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案,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法院审判。但是必须注意:第一,上级法院只有在必要时候适用个案,当然,上级可以 依职权决定;第二,上级应向下级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统计检察院;第三,中院受理的可能...


·普通地域管辖
    

普通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我国对此的通行做法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打民事官司应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去起 诉。那么何为“被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对作为公民的个人被告而言,是指其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对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被告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

·什么是专门管辖?
    它是指,专门法院之间、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案在受理范围上的分工权限。解决哪些刑案由哪些专门法院审判的问题。我国受理刑案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
    军事法院管辖的刑案主要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违反刑法第十章,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案件。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案主要是:铁路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案;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


·我国四级法院分别管辖哪些第一审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级法院中最高级别的法院,除了审判第一审案件以外,主要担负着二审案件、死刑复核案件、死刑缓期两年案的核准、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以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为此,法律规定中只将影响大、涉及面广,但数量不多的全省性重大案件划归高级法院管辖。陈希同身为北京的父母官,贪污、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案情复杂,审理难度很大,为保证公正处理案件,由...


·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
    一、“有管辖权的法院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管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在这种情况下,本应享有管辖权的法院由 于主客观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辖权。被指定管辖的法院本来不具备管辖权,但上级法院为之新创设了管辖权。由于应然状态的管辖权在实际中已经不能行使,所以当事 人在此种情况下不具备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如果还赋予当事人此权利势必造成当事人滥于行使此权利,加重法院的诉讼负担,降低诉讼效率,使...


·什么是地区管辖?为什么以犯罪地管辖为基本原则?
    

地区管辖是指异地同级法院之间对于第一审案件的分工权限。本案究竟应由邓某居住地的法院审判还是应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样便于收集和核实证据,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便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本案的被告人为达到自己的私欲,竟然残忍地杀害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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