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有哪些内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有哪些内容? 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拆迁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府[2002]22号)和《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特制定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和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住宅房屋拆迁人以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一次性支付搬家费,具体标准按面积计算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为150平方米以下(含1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支付标准为1000元/户;第二类为15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支付标准为1500元/户;第三类为3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支付标准为2000元/户。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三)搬迁房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或已交纳管道煤气集资款等设施的,由拆迁人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迁移费。
(四)拆迁人以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包括迁移户口、转学、转托等所需费用),支付标准为1000元/户。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实行产权置换且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由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如拆迁面积小,按每月6元/平方米标准补偿低于500元/月的,拆迁人应补足500元/月。
(二)实行产权置换且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需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如周转房租金标准高于原租金标准,由承租人按原租金标准支付周转房租金。周转房租金标准等于或低于原租金标准的,承租人按实际标准支付周转房租金。
(三)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限内的水电费由其自行承担。水电费超出原拆迁房屋地段单价标准的,超出部分由拆迁人负责支付。
三、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从而引起经济损失的,可由拆迁人按照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前6个月,由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后平均利润(每月)80%的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期限为半年。
由此可见,东莞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分为拆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和停产停业补助的形式。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还是比较高的,这与其经济水平发展高有直接关系。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能做假吗?投标书有哪些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能做假吗?投标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能做假吗? 答案是不能。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工程投标书通常分为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 二、施工组织投标书应注意的问题 1、工程概况是否准确描述。 2、计划开竣工日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工期安排与规定,分项工程的阶段工期、节点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工期提前要合...


·辞职后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吗?
    辞职后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吗?辞职后单位是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辞职,到期即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


·退休返聘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退休返聘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退休返聘辞退补偿标准是按照平时工资的两倍来进行发放,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5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该条款的内容来看,我国法律仅规定了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下限,没有规定劳动者年龄的上限。目前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岁,依此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应视为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上限。劳动年...


·施工方如何承担工程质量维修责任?
    施工方如何承担工程质量维修责任?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的因素很多,其中大多数情况下是由施工方管理不善导致的。在双方签署工程承包合同的时候,会规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工程一旦出现质量缺陷,施工方应该站出来解决。那么施工方如何承担工程质量维修责任?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施工如何承担工程质量维修责任? 1、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


·一、劳动合同过期后满一年没续签吗?
    一、劳动合同过期后满一年没续签吗 可以要求赔偿吗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相当于期满后又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则根据第82条规定,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房屋工程行业发展的很快,各地都在修建大量的商品房。房屋工程的质量好坏关系到房子的使用寿命和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施工过程中存在管理上是问题,对原材料把控不严,很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那么,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


·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按照当事人前一年的工资,计算其月平均工资,然后计算21个月的工资补偿给当事人。 1、四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无论是否退职工伤机构均需向职工支付,若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从工伤保险...


·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是怎么样的?
    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一家公司里大大小小的股东有很多,股东是股份的持有者,股份持有的多少关系着股权的大小。股权是你在这家公司的话语权的象征。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 (以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