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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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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由此可知,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

    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巨贪蒋艳萍,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与犯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二、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如: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强奸妇女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介绍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该罪犯的数刑中总和刑期为十九年,决定执行的刑期为十九年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为九年,该犯的实际执行期应为九年以上十九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期。

    三、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超过二十年。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

    另外数罪中被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应当执行,并且有几个执行几个,刑法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数罪并罚中附加刑的并罚
    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 该规定,仅说明了既有主刑又有附加刑时,附加刑和主刑应当罚,不能由主刑吸收附加 刑,附加刑仍需执行。而数个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则没有解决。因此,刑法关于附加刑并 罚中有数个附加刑的,应适用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并罚。   数个附加刑的并罚包括了不同种附加刑的并罚和同种附加刑的并罚,数个不同种附...


·数罪并罚的两种特例
    一、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罪犯既有漏罪又重新犯罪应如何并罚? 《刑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罪犯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既有漏罪又犯新罪的情况应如何处理没有规定,对此人们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先对漏罪作出判决,把所判的刑罚与前罪判决的刑罚实行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再对新...


·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
    众所周知,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即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这样一种折中的数罪并罚原则是由我国刑罚体系的和各个刑种的实际适用状况和程度所决定的。   根据该条规定,折中原则中所包含的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的具体适用范围和试用规则如下: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一个或者数个死刑或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只决定执行一个死刑或...


·附加刑的数罪并罚
    由于刑法对附加刑的数罪并罚问题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导致在审判实践中具体难以操作,具体存在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1、罚金刑的数罪并罚问题。对数个附加刑同为罚金的如何决定应执行的罚金数额,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了对罚金的数罪并罚原则,但是对每罪的罚金数额及数罪中罚金的总和是否可以超过个人全部财产数额规定不明。如果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数额超过了其...


·罪数及数罪并罚问题
    一、一罪一罚、数罪并罚,标准:构成要件说。
(一) 判决宣告前的数罪并罚:
第69条:死刑、无期,吸收原则; 附加刑,相加原则;行期徒刑、拘役、管制, 限制加重原则:在数刑的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 刑罚执行中发现“漏罪”的并罚:第70条:死刑、无期,吸收原则;附加刑,相加原则;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先并后减。先按限制加重原则...


·数罪并罚中的“数罪”标准
    罪数划分标准 一罪与数罪,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容易区分的。但一些特殊的犯罪形态,诸如一行为产生数结果,或者数行为产生数罪,或者数行为按一罪论处等情况,如何确定其罪数呢?对此,国内外学者争议颇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客观标准说。主张此说者认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应以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已经表现的事实个数来计算。由于对“事实”的认定不同,客观说中又...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由此可知,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

    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哪些情形不适用数罪并罚?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有如下情况: l.按犯罪构成理论,缺乏构成数罪要件和构成数罪要件不完备的,如继续犯、结果加重犯、转化犯、竞合犯一般不适用数罪并罚。  (1)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行为人的某种犯罪行为达到既遂状态后,在一定时间内,其犯罪行为处在一种不间断的持续状态。继续犯有数个自然行为,但在犯罪构成上是一个犯罪行为,侵犯的是同一个权益,触犯的是一个罪名,是实质意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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