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签订建筑工程合同?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何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核心内容:建设工程合同订立过程为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订立勘察、设计合同和订立施工合同。下面合同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合同法)第271条之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严格地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其订立过程一般分为以下4个步骤:
1、立项。
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2、进行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
3、订立勘察。
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74条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4、订立施工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合同法)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虽然可以由当事人自由协商订立,但根据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政府和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实行招标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一般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即严格地经过招标、投标和决标3个阶段。(合同法)第271条也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不允许任何徇私舞弊、透露标底的行为。
签订建筑工程合作为项目的起始点,它的拟定至关重要,稍有疏忽就会对整个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如何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在建设工程日新月异的今天更是很多项目承包人面对的问题,希望看了此文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将不会再具有法律效力,违约金的比例一般只会出现在买卖等普通类型的合同之中,而劳动合同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故此签署劳动合同时,一般未约定的违约金会是具体的数额,而不是赔偿的比例。二、试用期辞职要承担违约责任吗许多求职者因对工作不满意而在试用期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时,后者往往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理由...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 ,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应当提供公司登记备案书,制定险的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决定股东转让,填写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收付款证明,携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当场签字,5天以后领取变更以后的营业执照。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如下: 1.需要从工商局领张公司登记备案书(可从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2.制定新的...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税务处理原则 无论是存续分立还是新设分立,119号文按股权价款支付方式的不同,将其又进一步分为免税分立和应税分立。 1、免税分立的税务处理。如果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企业分立当事各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分...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如何划分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如何划分在大多数人的概念里,股东和法人的地位概念应该是差不多的。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了,如果出了问题主要是由谁来负责呢?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具体是由什么标准划分。下面就让我们根据有关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吧。 股东与法人的区别: 首先,股东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他(它)只是公司的投资者,在公司成立后,享有分配利润等股东权利,并负有承担...


·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特点有哪些?为了经营管理的需要,融资是企业经营管理较为常见的经营管理活动。在建设工程项目时,可以会需要进行项目融资,若是为了周转资金的需要,公司会采取适宜与当前形势的采取合适的融资方式。根据实践情况来说,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一、项目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1)项目导向 主要是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依赖于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


·婚庆公司注册资金是多少
    婚庆公司注册资金是多少 一、婚庆公司注册资金是多少 婚庆公婚庆公司按照行业属性属于服务行业,跟据新《公司法》规定,注册内资服务类公司,最少需要一名股东,但只有一人注册公司也是可以的,但在注册资金方面需要至少十万元的注册资本,并且是一次性到位,如果是两人以上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首批不低于20%(不低于3万元),其余的在2年内到位。 二、司注册流程 1、核名:...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对公司拥有所有权,但是不是等于拥有所有的权力呢,对于公司的经营生产、财务收支和利润盈亏等情况,关系到作为投资人的股东的切身利益,因此,据常理,股东知悉和了解这些公司信息是正当的需要,那么法律是否支持,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


·定金合同上写的总公司章盖的分公司合法吗
    定金合同上写的总公司章盖的分公司合法吗合同抬头是总公司盖章是分公司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合法的,合同抬头和盖章的法人组织信息应该是一致的,根据《合同法》第32条规定,结合《合同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合同书上盖章,对方当事人未盖章的,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否则,合同不成立。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已盖章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信赖此合同能够履行并为合同的履行做了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