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单独发包,土方工程建设单位能单独发包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什么是单独发包,土方工程建设单位能单独发包吗?

?????? 在生产建设中,建筑是一个大工程,建设单位往往会通过签订合约的方式把一部分或是全部的项目承包给施工单位,那么你知道什么是单独发包,土方工程建设单位能单独发包吗?请跟我们来了解下。

?????? 一、单独发包的定义

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单独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总包合同范围外的其他专业分包单独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单独发包也被称为平行发包,直接发包。

在我国单独发包是被允许的,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只要不是对主体结构进行分包,未构成直接分包,就是被允许的。但15年住建部发文要强烈打击违法分包的行为,其中将“一个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施工单位”及认定为违法分包,又在接下来的释义中将“单位工程”定义为:“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除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外,建设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在各地对于此条例进行落实的时候,各地出现不同的理解与实操模式,有些地方认为应当将所有专业分包纳入总包范围内,进行严格的大总包模式的管理,有些地方认为除主体结构外其他例如幕墙、石材、消防等工程即属于单项工程,可以与主体结构平行发包。究其原因,还是建设部发文中未将“单项工程”这一概念定义清楚,实操中各种理解混杂而产生的结果。

二、土方工程

(一)土方工程的定义

土方工程。土木工程中,土石方工程有: 场地平整、路基开挖、人防工程开挖、地坪填土,路基填筑以及基坑回填。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不要安排在雨季,同时为了降低土石方工程施工费用,贯彻不占或少占农田和可耕地并有利于改地造田的原则,要作出土石方的合理调配方案,统筹安排。

(二)土方工程的特点

1、工程量大

2、工期长

3、投资大

三、可不进行招投标而单独发包的项目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八)抢险救灾的;

(九)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十)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十一)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这些工程项目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要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的施工,主要技术要采用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在建设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且在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允许业务范围内的工程。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四、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不可以单独发包的项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发包和单独发包的定义,土方工程的定义和特点以及可以单独发包的项目和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所以土方工程建设单位能单独发包吗?答案是肯定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工程建设单位发包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油漆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油漆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油漆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油漆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二)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如有异议十五日内提出,甲方包退包换。 (三) 运输方式及承担费用: 公路运输,甲方承担运费。 (四)供货方式及期限: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购单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把交货计划5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


·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内容
    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内容一、要式合同成立条件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 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在中国,大多数人都认为进入事业单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事业单位工作稳定,薪资待遇也相当不错。但是因为竞争如此激烈,事业单位对员工有严格的规定,包括对人员的聘用以及工作时应遵循的规章制度等,针对这种情况,下面来我们为各位一些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1、聘用单位应当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就人员的聘用...


·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旅游经营者”是指以...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怎样的 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怎样的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 一、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规定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


·床上用品购销合同样本范例
    床上用品购销合同样本范例 床上用品购货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购进床上用品一批,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经双方认真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经甲方对床品市场充分考察后,甲、乙双方多次协商,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为甲方配制处床品一批。床品配制总造价(大写): 元预付订金(大写): ¥: 元。其中棉被 套、被套 套、褥子 套。后附配制规格清单。 一、付款期限和供...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