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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制度设立的现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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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累犯制度的最早渊源,是虞舜中期后《尚书•舜典》中记载的“怙终贼刑”。虞舜中期前,由于当时的刑罚体系以死刑和剜目、截足为中心,犯罪者多被判死刑或剜目、截足,被判死刑者当然不可能重新犯罪,处剜目、截足者由于生理的限制基本上也丧失了重新犯罪能力,重复犯罪现象基本没有或甚少,因而在当时就无从规定累犯制度。及至虞舜中期以后,皋陶改革刑制,废除由死刑、剜目和截足组成的刑罚体系,重复犯罪现象逐渐出现并增多,始才有《尚书•舜典》中“怙终贼刑”的规定。

累犯制度内容的变化,一定程度上也受社会再犯罪现象变化的影响。以19世纪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国家累犯制度的变化为例。进入19世纪中叶以后,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社会矛盾激化,犯罪数量,尤其是累犯数量剧增。

从上述累犯制度史可看出,累犯制度的产生以重新犯罪现象的出现为前提条件,并且其内容一定程度上受重新犯罪态势变化的影响。因此可以说,累犯制度的现实基础,就是一定重新犯罪现象的存在。



累犯制度,也是人类基于一定需要(秩序、安全的需要和同重新犯罪现象作斗争的需要)对重新犯罪现象的主观认识在法律上的反映。这种认识,是已存在客观现象为前提的。没有重新犯罪现象这种客观的存在,对重新犯罪的主观认识就无从说起,人类也不可能产生同重新犯罪现象作斗争的需要。累犯制度,顾名思义,是以累犯为规制对象。刑法上的累犯,也属于重新犯罪。没有重新犯罪现象,累犯制度就失去了其规制的对象。累犯制度,以控制、减少累犯为目标。重新犯罪现象不存在,累犯制度也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重新犯罪现象既是累犯制度的对象,又是累犯制度的意义所在。没有重新犯罪现象,累犯制度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累犯制度的现实基础是一定重新犯罪现象的存在。


·国外故意犯罪能否成为累犯?
    在国外故意犯罪,在国内又犯应判徒刑以上的犯罪人能否成为累犯?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此问题的通说认为,中国现行刑法典所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是指在我国的有罪判决和刑罚执行。因而在外国受过刑罚的人,不等于曾受我国的有罪判决和刑罚执行,所以前罪如果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并实际执行的,之后又在法定期限内在我国犯罪的,不能与后罪一起而构成累犯。[基本理由是:“外国法院之裁定对于本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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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
    一般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其成立条件如下: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过失犯罪所反映的主观恶性明显轻于故意犯罪,而且过失犯罪人再犯罪的可能性也比较小。而累犯制度的设...

·什么是有前科?
    科:判定、记录。前科:以前的判定或以前的记录,一般指不光彩的事情。
  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
  构成前科的条件是:必须是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


·什么是一般累犯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一定期限内又犯一定罪的罪犯。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构成一般累犯须具备3个条件:   (一)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二)前罪、后罪都应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三...

·累犯在连续犯中的适用
    连续犯是指连续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即行为人基于同一行为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种罪名的犯罪。连续犯又有几种情况:1、每一行为可以单独构罪的;2、单个行为不构罪的,但这些行为的部分或总和构成犯罪的。对于前者情形适用累犯条款时,比较容易处理,按照连续犯第一次犯罪行为时间计算期限。但对于后者的期限计算,学术上也是有分歧的,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我们...


·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在构成条件上与一般累犯有何不同?
    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与一般累犯的区别:

1.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中有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就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

·特赦后再犯罪的构成累犯吗?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也就是说,被特赦的罪犯如果在5年内再次犯罪,且是故意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会按照累犯受到从重处罚。那么如果在5年后犯罪,虽不构成累犯,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法院量刑时也会有所考虑。 

“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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