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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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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免除处罚是指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免除处罚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条件,只是因为犯罪分子具有法定的免除处罚的情节,才免除其刑罚处罚。



  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虽然二者都属于刑罚裁量中的法定情节,但二者存在严格区别。减轻处罚是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如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是有期徒刑3年,假如某人犯故意杀人罪,并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人民法院对该罪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这种情况就属于减轻处罚。而免除处罚是对犯罪分子确定有罪,但并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某人犯盗窃罪,但依法具有免除处罚情节,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免予刑事处分决定,这种情况属于免除处罚。



 


·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行为构成盗窃罪的情形
    刑法理论中,虽然也有学者主张窃取是以和平手段转移财物的占有,“窃取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 但是通说认为,“‘秘密窃取’是盗窃行为的基本特征”,并指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主观上自认为不为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所知的方法将财物取走” 。按照通说的观点,“秘密窃取”具有两个特征:一是主观性,即行为人自认为不被人发觉,在客观上受害人也许是知道的;二是相对性,即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


·什么是量刑情节?
    量刑情节一般分为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酌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未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与刑事政策,由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酌情考虑的情节。



·
自首成立的条件
    在认定自首成立的这一重要条件时,需要注意三方面的问题: 1.犯罪人自动投案并交代罪行后隐匿、脱逃的;或者自动投案并交代罪行后又推翻供述,意图逃避制裁的;或者委托他人代为自首而本人拒不到案的;等等,都属于拒不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2.犯罪分子自坳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后,为自己进行辩护,或者提出上诉,或者补充或更正某些事实,这都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权利,应当允...


·江苏省各类犯罪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
    

1。抢劫罪(刑法第263条)
抢劫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2。盗窃罪(刑法第264条)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3。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
如何界定“多次盗窃”
        刑法修正案(八)在原有“盗窃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两种盗窃类型的基础上,增设了三种新型的盗窃行为: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并且对犯罪数额和犯罪次数没有任何要求,从而使盗窃罪呈现出五种类型的局面。由于盗窃罪是常见罪、多发罪,而且犯罪手段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为了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和社会保护机能同时得到实现,有必要对每一种盗窃类...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法发〔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以下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大司法改革项目。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经过深入调研论证...


·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损失可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其他规定有: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第4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2007年1月《最高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2013) 2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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