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约定条款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约定条款的相关内容是什么知识产权对世界的影响是巨大的,各行各业都能涉及到知识产权,而在工程谈判中,知识产权的存在更是让人不能忽视,因为我国建筑工程设计这种行业很是复杂,所以导致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关于知识产权条款设置的混乱。针对这些混乱的现象,对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约定条款进行了以下的分析。一、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一种依法保护发明创造者利益的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激励发明创造的良好机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发明创造者权益,促进本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在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之后,也建立了知识产权制度,这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对于石油化工等技术和资金密集型工厂建设项目,必需整合投资、技术、设计、施工等四方力量,通过投资方出资、技术所有者许可技术、设计方设计、施工方实施,建设工程才能得以完成。尽管建设工程功能、质量、工期是各方追求的目标,但同样令各方关注的就是对现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施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制度,以及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应承担责任的特点,决定了建设工程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于成果的完成单位所有,而不能用“合同优先原则”加以改变。二、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约定条款的分析(一)技术许可合同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作为知识产权的转让对象,在以专利、技术秘密和技术服务为标的的技术许可交易中,受让人做出对许可技术予以保密的承诺并承担违约责任是许可人提供和传授技术的前提,在技术许可合同中设置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就是对现有知识产权的保护。许可人拥有的保密信息是其技术价值保值增值的生命线,许可人不能因一次许可行为而丧失对技术秘密的独占权,因此在技术许可合同中,许可人通常不惜篇幅反复要求受让人及与许可合同相关的一切人员对涉及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二)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知识产权的归属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问题,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委托人、勘察设计人之间的知识产权归属;二是许可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关于技术改进成果的分享。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指的是为工程施工和产品生产而绘制的图样以及对图样的文字说明。它与一般的美术作品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其实用性,其设计目的是用以施工或生产。综上是对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约定条款的全部分析,知识产权的存在使得人们的智力成果得到了相当大的保护,由于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中存在着很多知识产权的范围,建筑设计合同一旦发生纠纷,那么处理起来就很是费劲,了解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约定条款有利于在必要的时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工程承包欠款适用条件?
    工程承包欠款适用条件?众所周知,承包工程,都是需要垫付资金的。充足的资金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对于承包方来说,从发包方那里接手工程,再找工人工作,是需要垫付一部钱的。当工程结束后,发包方结清工程款。但是,若承包方领到钱后携款跑了,而工人没领到工资。怎么办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工程承包欠款适用条件。《纠纷解释》赋予了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追索工程欠款的诉讼权利,规定“实际施工人...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1)假期工资待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 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企业按照原工资计发方式支付职工工资,并不得强制职工休带薪年休假。 (2)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特征: 劳务关系是一种传统的经济社会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依据民事法律规范,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依约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广义上,它包括承揽、承包、运输、技术服务、委托、信托和居间等。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主体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劳务合同内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因素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因素有哪些 当前国家大力兴修水利工程,虽说水利工程的建造要求相对较高成本要求比较高,但是修好水利工程能够公民以及附近居民带来非常大的便利,所以水利工程一直非常受到您的欢迎,不过水利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话导致的问题也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对水利工程导致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我们需要有所了解,那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原因有哪些呢?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因素有哪些 1、现...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标准分为一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各有不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


·一、脊椎横突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一、脊椎横突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


·巴彦淖尔市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职工在工作中遭遇到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属于工伤的范畴,那么,职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其主要依据为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但也并不代表工伤认定结论就是唯一正确的,那么,巴彦淖尔市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应该怎么办呢? 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先向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劳动行政部门...


·我国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可延期吗
    我国制定的任何法律都是面向绝大多数的情况的,也就是说,法律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有着相应的规定。我们就拿工伤认定这种事情来说,可能员工本人因为不了解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在向社保局提交材料的时候,才发现这件已经超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估计本人也比较关心我国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可延期吗? 一、我国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可延期吗?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