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弱电工程结算时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弱电工程结算时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一、弱电工程结算时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双方配合更好地完成设计任务而签订的。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国家频发的建筑工程进行施工的法律凭证,也叫做准建证,或者称之为开工令。
3、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竣工图
与建筑物相关的各类图纸。
4、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审查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笔记、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及施工总结
5、质量保证资料
进场验收:合格证、复检、监理认可;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证文件;施工实验记录;其他质量证明文件,如事故处理记录、隐藏工程记录等。
6、设计变更资料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需要更改原设计的资料,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的过程资料。
7、工程结算书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数量、数量单位、项目单价与总价、施工工艺、工程用料说明。
8、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工程不同结算时所要的资料也不尽相同。结算资料要准确无误,才能更快结算。
二、弱电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怎么做?
将弱电工程前、中、后各个阶段,所做的各种资料,集中到一起。按顺序排好版并装订。
竣工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招投标文件、合同、报价资料、设备清单、设计方案、图纸、开工令、施工日志、设备材料报验、需求洽商、工作联系单、隐蔽工程验收、功能验收记录、试运行报告、系统使用培训等等。
由此可见,弱电工程结算所需材料还是比较多的,包括弱电工程前中后各个阶段的资料,如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结算书和招投标文件等等。这些文件非常重要,关系到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所以必须要由专人保管。


·一、无人继承的遗产国家怎么处理?
    一、无人继承的遗产国家怎么处理? 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或者是归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


·伯父能做侄女继承遗嘱见证人吗?
    伯父能做侄女继承遗嘱见证人吗?遗嘱见证人可以是亲戚,但是需要和遗嘱没有利益关系才能够作为遗嘱见证人而且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能力人。如果和遗嘱有利益关系的话是不能够作为遗嘱见证人来为遗嘱见证,这样遗嘱就缺乏公正性和真实性。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


·保险金与遗产的区别是什么?
    一、保险金与遗产的区别是什么?1、条件不同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属于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内时,死亡保险金才能支付给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并没有在保险期内死亡,受益人也就不可能拿到保险金,所以,保险金的给付是基于特定条件下的行为。而遗产却不同,一旦公民个人死亡,其所有的合法财产即成为遗产,无需特定条件。2、是否需要偿还债务存在区别在偿还债务方面,遗...


·婚育假期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结婚的假期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可享受...


·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 原告:石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


·继承法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二、丧失继承权和放弃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1﹑放...


·一、老人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怎样的?
    一、老人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怎样的?继承的比例按照同一顺位继承人均等继承来确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


·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
    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 一、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 个人婚前财产是可以遗嘱继承处理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