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保候审的期跟及适用对象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对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充分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继续侦查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取保候审后会判缓刑吗?
    一般能够申请取保候审的都是罪刑相对比较轻的,但有的人在申请获得了取保之后,就在问之后如果判刑的话可能适用缓刑吗?但其实获得了取保与之后是否判缓刑,并没有太大的联系。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取保候审后会判缓刑吗。一、取保候审后会判缓刑吗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


·涉嫌贩毒可以取保候审吗
    贩毒案件尚在侦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家属或委托的律师是否能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涉嫌贩毒可以取保候审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


·在我国刑事案件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我国触犯了刑事案件的人员,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提交对应的材料,就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那么什么是取保候审?刑事案件可以取保候审吗?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在我国刑事案件可以取保候审吗 1、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能否买社保?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能否买社保?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不能买社保,因为企业涉及一些购买社保条件的话,就会被取消,所以可能会存在着一个终止缴纳的情况。企业人员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社保是可能会被停缴的。以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是不会改变的,取保候审不影响你缴费。如果单位没有解除你的劳动关系,单位还是应当给你交保险的,如果单位解除关系,你也可以将保险关系转入户口所在地自己缴纳保险到...


·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吗
    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吗我们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满足了一定的条件时,我们是可以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但是很多人对此就有一个疑问,申请取保候审,需不需要被害人的谅解书?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做出了解答,供你阅读。一、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吗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年后通知取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关押吗?
    一年后通知取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关押吗?会的,如果是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这种情形主要是被取保人违反了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有可能发生社会危害性,或其取保候审的特殊条件(如病愈、哺乳期已满)消失而决定逮捕的。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他们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


·非法集资中间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非法集资中间人是指在非法集资行为中起到为介绍投资者参与非法集资、帮助集资者的人员,中间人在非法集资案件中为案件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果非法集资被破获,中间人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接受相应的处罚。那么,非法集资中间人可以取保候审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集资中间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非法集资中间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


·取保候审不同意会回复吗
    会。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